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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毒攻毒论治慢性肾脏疾病*

2021-04-17李亚琳冷伟刘春莹

中医学报 2021年5期

李亚琳,冷伟,刘春莹

1.陕西中医药大学,陕西 咸阳 712000; 2.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陕西 咸阳 712000

慢性肾脏疾病(chronic kidney disease,CKD)是指由各种原因引起的肾脏结构或功能损害。该病临床症状复杂,可最终进展至终末期肾病 (end stagerenaldisease,ESRD),预后较差。我国CKD发病率为10.8%[1]。中医应用以毒攻毒法治疗慢性肾脏病有独特优势,现将以毒攻毒理论阐述如下,以期对慢性肾脏病的治疗有所裨益。

1 以毒攻毒的文献记载

1.1 以毒攻毒内涵《金匮要略心典》[2]记载:“毒,邪气蕴结不解之谓”。《辍耕录》曰:“骨咄犀,蛇角也,其性至毒,而能解毒,盖以毒攻毒也”。“毒”分为狭义与广义,狭义之“毒”仅指峻猛之药物,即用药性剧烈之药治疗各种疾病。广义之“毒”指致疾病发生的有毒之浊邪。“攻”则为攻击、功逐之意,与《医学心悟》中“下法”功效相似。针对有毒邪气的治疗,称为“以毒攻毒”。故“以毒攻毒”是用药性峻猛之药物攻逐导致疾病发生的有毒之浊邪。

1.2 历史源流以毒攻毒最早出自《本草纲目》。书中应用四灵无价散治疗痘疮黑陷、腹胀危笃者:“用人粪、猫粪、犬粪等分,腊月初旬收埋高燥黄土窖内……瓷器密封收之,此为劫剂(中医谓猛烈的药剂)”。《周礼·天官》曰:“凡疗疡,以五毒攻之”。《医学源流论》曰:“实邪之伤,不可缓攻,当用猛药攻之”。《医法圆通》曰:“病之当服,附子砒霜皆是至宝;病之不当服,参芪鹿茸枸杞皆是砒霜”。讲述了药物若能对症治疗,有毒药物也是至宝,若不能对症,宝药亦为毒药[3]。《神农本草经》中提到“鬼注蛊毒以毒药”[4]。葛洪 《肘后备急方》曰:“杀所咬犬,取脑敷之,后不复发”,来治疗“狂犬啮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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