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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放管服”改革背景下优化内蒙古营商环境的思考

2021-04-17拓俊杰

实践·思想理论版 2021年4期
关键词:放管服营商人才

拓俊杰 赵 渊

营商环境是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是一个地区经济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的集中体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方面我们要推进基础设施、资源供给等“硬环境”持续改善,更重要的是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发展,加快优化营商环境,打造一个良好的“软环境”。当前,内蒙古营商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各类市场主体反映最强烈、影响地区形象最突出、制约高质量发展最严重的问题,已经成为开启全面建设现代化新征程、深化改革开放、加强法治建设和党的建设、净化和修复政治生态非解决不可的问题。要从政治大局和发展全局上去认识把握我区优化营商环境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进一步加快落实简政放权,降低市场准入;提高监管水平,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建设数字政府,提升公共服务实效;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营造长效机制;优化人才引进培养机制,等等。

一、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

营商环境是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包括影响企业活动的各种政治要素、社会要素、经济要素和人才科技要素等内容。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源于市场主体的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而营商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市场主体的兴衰、生产要素的聚散和发展动力的强弱。

(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对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随着劳动力、自然资源等传统要素的优势逐渐降低消失,制度供给、人才科技等软环境因素日益成为地区发展重要的核心竞争力。只有持续完善规章制度,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区域经济从传统的成本优势向以品牌、资本、技术、服务、人才为核心的综合竞争优势转变,才能不断增强地区经济的吸引力、创造力、竞争力,让经济行稳致远。

(二)助力形成我国北部边疆贸易发展新格局

良好的营商环境具有“洼地效应”,一个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能够源源不断地吸引各类高端资源要素集聚,对于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对内蒙古而言,优化营商环境对吸引外资和加快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形成我国北部边疆对外贸易发展的新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三)有利于破除“官本位”思想,倒逼政府行政体制改革

“官本位”思想、体制机制的僵化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社会前进的步伐。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以人民为中心,增强政府的服务意识;要求地方政府调整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和机构职能,从而形成环境促改革、改革优环境的良性循环,越早采取行动越有可能在接下来的发展中占据有利地位。

(四)有利于消除政府和社会的信任危机

政务信息的半遮半掩、政策的朝令夕改、行政执法的滥用和越界、官员的不当回应,都可能恶化地方政府的公信力。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要求公开透明的行政审批,将权力放在阳光下,这必将极大地压缩权力滥用的空间,使政府部门权力受到严格监督,有利于增强公民对政府的信任,规避和消除社会信任危机。

二、内蒙古营商环境现状和问题

近年来,自治区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决策部署,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进行了一定的改革创新。但我们仍要清楚认识到,我区营商环境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简政放权落实不到位

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与当前经济社会实际需求以及与市场主体和群众要求间还有较大差距。机构改革和行政审批改革衔接不畅,审批下放改革滞后、应放未放虚放、随意增设环节问题依然存在。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不扎实,在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创新监管方式、提高治理能力方面存在明显短板弱项。协同运行、一体推进不到位,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的问题。监管不够有力,“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覆盖面不够,存在事中事后监管缺失、以罚代管问题。

(二)相关立法不到位

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立法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一方面,缺乏行业统一的营商环境法律法规,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种种障碍,究其根源是没有配套完善的法律保障。此外,一些地方政府法治观念淡薄,依然存在着决策做事随意、新官不理旧事等问题,都极大影响着法治营商环境的改善。

(三)公共服务、政务服务与市场主体需求有差距

“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多规合一、多评合一、并联审批”改革进展缓慢,中介服务有待规范,金融环境亟须改善。此外,工作作风方面,一些干部面对复杂问题时担当作为不够,“官本位”思想严重,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依然存在。

(四)人力资源与科技创新能力受到制约

在与东部发达地区的“抢人大战”中,内蒙古一直处于明显的劣势地位,随着近年来国家对产业结构的调整,我区能源产业供需失衡,人才外流问题更加严重。此外,只重视人才的引进,而不重视人才培养发展环境的建设,造成引进人才用不好、留不住,使得人才作用发挥大打折扣,进一步拉大了与发达地区的差距。

三、优化内蒙古营商环境的思考和建议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涉及经济社会改革和对外开放等众多领域的系统工程,既涉及各级政府、第三部门,也包括不同所有制形式的市场主体,部分改革事项和领域还触及深层次利益调整,需要加强顶层设计,提升制度供给质量,解决好政策中的“最先一公里”“中梗阻”和“最后一公里”问题,建立细化的落实机制和流程,形成政策合力。面对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趋势,内蒙古要加快出台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形成制度供给优势,力求早日扭转营商环境困境。

(一)加快简政放权,放宽市场准入

积极推动所有行政审批部门减环节、减时限、减材料,加快数字化技术应用推广,打破部门信息孤岛,系统整合涉企审批、核准、备案流程,压减各类行政审批及相关前置中介服务事项,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一是坚决取消不必要的审批,坚持非禁即入,全面落实负面清单制度,清单之外不再设立任何准入审批。二是坚决精简各类重复审批,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谁审批谁负责”机制,同时严防各类变相审批和违规乱设审批。减少对微观经济的不必要干预,由事前审批转为事中事后监管,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扮演好服务者角色,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三是创新审批方式,加快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在生产许可、项目投资审批等领域,广泛推行承诺制,实现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同时要对过程加强监管并严厉惩戒失信。

(二)提升监管水平,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简政不可减责,放权不是放任。政府部门放权越多,监管责任越重、要求越高。提升监管水平是高质量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依托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不断提高市场监管智能化水平,构建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一是依托制度设计和信息化手段,加快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事项清单、抽查对象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以及“双随机”检查细则,实现“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全覆盖。二是完善信用监管制度,探索建立“两库四平台”,实现部门互通共享企业基本信息,对列入“黑名单”的经营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有效解决部门协同监管难、联合惩戒难等问题。三是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加快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市场监管领域中的应用,加强对风险事项的跟踪预警。四是利用物联网、射频识别等新技术对食品、药品、危化品等重点领域建立健全产品安全生产及质量追溯体系,加强对重点领域的全流程监管水平。五是对新型市场主体采取包容审慎的监管模式,统筹制定前瞻性政策,克服“一管就死,一放就乱”局面,推动完善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三)加快建设数字政府,以人民为中心持续优化政务服务

加快数字政府建设,统筹推进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数据联通共用,实现“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全面提升公共服务实效。着力推进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以省级政务服务平台为枢纽,实现与各级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打造全区政务服务形式统一规范、内容深度融合、事项集中发布、服务集中提供的“一张网”,加快实现“一网通办”。深化“三减两优”(减资料、减成本、减时间,优程序、优服务)改革,发布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清单,深化落实“一次办、一章结、一费清”等便民措施。对清单管理范围以外的各种事项,不要求申请人办理各种证明材料,从源头解决企业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推行移动端政务服务应用,扩大自助服务功能覆盖面,推动全方位、多领域、多层级的代办帮办服务,最大限度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提升企业公民满意度。要进一步完善评估体制,以评促建,以评促优。建立以政府主导的,智库、高校等第三部门积极参与的评估体系,将常态化的年度评估与实时跟踪各地区优化过程的动态化评估相结合,并注重评估结果的应用,将其作为政府官员绩效评价的重要考量标准。

(四)加快发展普惠金融,激发实体经济活力

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成本高已经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问题。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中小企业自身力量有限,应对风险能力差,如何实现中小微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是我区接下来开展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推动政银企多部门积极联动,加强信息共享,积极搭建跨部门中小企业融资专用平台,通过利率优惠、减免利息和担保费等方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延长贷款期限。二是创新金融产品,依托互联网技术,根据公开数据、系统内数据、授权数据,优化风控模型,加强信贷产品创新,提高客户资金周转率。三是完善金融服务,创新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服务模式,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整合线上申贷、线上评估、自动审批、线上签约等环节,推动全流程线上操作,实现抵押贷款“最多跑一次”,贷款“最快24小时放款”,确保一系列政策的直达性,精准帮扶为企业纾困。

(五)减税降费,充分发挥市场力量

减税降费是应对风险挑战、顶住经济下行压力最直接、最公平、最普惠、最有效的办法。要把减税降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大对侵害企业利益“四风”问题的监督力度,严肃查处不作为、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在政策宣传辅导上做“乘法”,针对各种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全面加强宣传辅导,推动优惠政策进企业,确保纳税人对政策应知尽知,切实受惠。同时要加强对税务人员的培训,保证基层税务干部懂政策、会操作、办得快。二是在办税成本上做“减法”,进一步优化流程、精简资料,打造“以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实体办税厅兜底”的办税模式,让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跑“马路”。三是在服务举措上做“加法”,设置减税降费专区、业务办理专窗、咨询专岗,持续推进“一网一门一次”,严格落实“最多跑一次”服务,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

(六)完善相关法律,形成长效机制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也是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中所追求的目标。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要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作用,用明确的法律规范企业的经营与发展,规范市场竞争规则,促进市场竞争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市场主体提供坚实可靠的制度保障。一是规范政府行为,凡无法律依据的不开展执法检查,坚决查处权力滥用问题,切实防止执法扰企扰民的乱作为现象。同时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二是修改和完善与营商环境优化有关的法律法规,将历经实践检验的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成熟方法制度化,打造成良性运转的长效机制。三是修改完善、及时调整与政府职能转变相关的规章制度,以便及时为企业经营提供优质服务。

(七)优化人才引进培养机制

人才、科技、创新是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动力。要完善全面开放的引才制度,搭建全区统一的人才综合服务平台,依托“草原英才”工程、“鸿雁行动”计划和重大信息化项目,加快引进一批相关领域学科带头人、技术领军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以院士工作站、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高新技术园区等为依托,集群式引入人才团队。要建立灵活高效的用才制度,为人才创业创新提供一流平台和充分的政策支持,探索“候鸟专家”、“双休人才计划”等用才方式,让各类人才激发最大潜能、体现最大价值、发挥最大作用。要建设促进人才涌现的育才制度,加大对高等教育、科研院所、职业院校的投资力度,建立完善的教育培训体系,满足不同层次人员的培训需求。依托高校或职业院校联合培养技能型人才和文化传承人才,大力支持课程开发、师资培养、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有针对性地培育对口人才,推动高等教育职业化发展,实现和企业所需人力资源的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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