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专题调研
2021-04-17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实践·思想理论版 2021年8期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开展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广大农牧民的生态福祉。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发改委”)于2020年7月,通过实地观摩,对全区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进展情况
全区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不断加大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支持力度,自治区发改委于2018年起,安排前期费用3500万元,支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编制全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实施方案,支持87个旗县编制人居环境整治三年实施方案。为推进简化项目审批备案和招投标程序,通过调度解决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审批备案及招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放管服”要求,2019年自治区发改委编制印发了《关于精简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审批备案和招投标手续的通知》。为做好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管护机制建设工作,推进农村牧区公共基础设施持续发挥作用,根据《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自治区发改委和财政厅会同农牧厅、住建厅等15个部门制定了《关于加强农村牧区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的通知》,明确了地方政府、行业部门、村集体各方的管护责任。要求各地建立健全分类管护机制、完善管护配套制度,多渠道筹措管护经费。通过政策支撑和项目资金支持,我区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13个百分点,96%的行政嘎查村建立起生活垃圾收运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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