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探索及深化路径
2021-04-17张群
实践·思想理论版 2021年8期
张 群
(作者系内蒙古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副教授)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提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原创性论断,为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的有效途径,是推动中华民族走向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的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举措。
一、内蒙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探索
作为我国最早成立的少数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自1947年成立以来始终保持了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进步、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向纵深拓展,为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创造了成功范例,被党中央视为我国民族自治区的“良好榜样”“光辉典范”。温故知新,鉴往知来,总结过往经验,对内蒙古巩固发展民族团结大局和开创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也是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抗日战争胜利后,乌兰夫等同志在党的领导下带领内蒙古人民做出在中华民族大家庭内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正确选择,为新中国成立后全面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提供了宝贵经验。正如乌兰夫同志所说:“内蒙古自治政府的成立,使蒙古民族的人民群众得到了有史以来不曾得到过的当家作主的权利,增加了民族团结,维护了祖国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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