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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中民间信仰的治理方式
——一个传统村落片区的历史变迁、振兴实践与文化反思

2021-04-17张祝平浙江水利水电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杭州310018

关键词:片区村落信仰

张祝平(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一、问题的提出

民间信仰是传统中国乡村社会生活的重要构成,并始终与乡村社会的历史大转型紧密关联。然而,在现代化高速发展的今天,民众对物质条件发展的欲求,某种程度上对其物质空间和社会空间产生挤压,致使村落文化传承面临着主体性收缩的深刻危机,“创造农村新文化、重构农村社会组织、发展乡村产业、提高农民素质”[1]等一整套乡村建设理论及实践也出现了“空转”。

“乡村振兴在经济更在文化”,而其首要和关键还在于“精神振兴”[2],即回归乡村价值,摆脱乡村文明断层的困境,找寻乡村文化重建的方向和出路。近年,一批社会文化学者明确提出村落信仰和伦理道德的振兴是乡村精神振兴的重要基础[3],大力推动以乡土文化活化传承撬动乡村发展新引擎的乡村振兴实践[4],为重塑乡村新秩序进行了积极努力的尝试。然而,由于文化实用主义的盛行和“成功旅游学”的勃兴,在具体实践中,乡村价值往往被视为经济价值,乡村新发展几乎被等同为乡村旅游发展,旅游资本很快地将乡民主体性和乡村文化的主体性以及乡村的一切都裹挟了进来,但表面的欢腾似乎依然掩盖不了乡民内心的孤寂和乡村内在的落寞[5]。以致村落底层的内卷化和村落的孤岛化问题愈加凸显,民众的精神信仰方式亦愈加表现出个体性、自发性、依附性特征,与现代性发展南辕北辙。

民间信仰是应当受到重视的乡村文化传统和文化资源,它是村落生活的一个侧面,也是观察和解决乡村问题的重要视角。当代乡村建设中,农民主体性的缺失及其边缘化与村落民间信仰的转型困境,本质上都是乡村社会治理问题。因此,如何走出民间信仰转型困境,以及如何有效推动民间信仰创新性发展,关乎优秀农耕文化和乡村文明传统的传承,关乎乡村民众主体性的激发,关乎共建共治共享的村落共同体意识的培育。为此,笔者尝试以历史的视角和实证的方法就这些方面作一初步探索。

二、一个传统村落片区的历史发展与民间信仰方式的转变

本文考察的样本区域——S村落片区,位于我国东南部山区,是我国较具知名度也较具代表性的传统村落片区之一。片区辖30余自然村落,6600多人口,居民十之七八为八闽移民,世代以农耕为主,兼以商贸、小手工为副。迄今遍布于村野的各类宗祠、庙宇、古民居和传统作坊、农耕物件以及流传至今的各种村落传说,印证着先人在这里留下的村落文明和历史沧桑。梳理S村落片区的变迁历程,其与民间信仰的关系脉络清晰可见。

(一)村落重建与传统信仰的在地化实践

据地方文献记载,S村落片区早有周、高、夏、潘、包、高、丁等诸氏聚居,自顺治三年(1646年)至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60余年间,经历了6次兵乱匪患和4次地方性动乱,以致土著锐减、村庄荒芜[6]。时人描述“自闽回处,惟见百里无人,十里无烟”[7]。在清代前期,S村落片区已有福建移民活动的痕迹[6],福建移民大举入迁此地至少可以追溯到康熙十三年(1674年)的“三藩之乱”,故有“移闽人、补石仓”(1)指S村落片区。的说法。居民构成的显著变化意味着村落的重建和村落传统的重建,其中最具标志性的事件当属夫人庙的修建。据可考资料,闽人陆续迁入S村落片区后,首先参与了所在县城闽商主持的天后宫修建,这与移民之初急于在传统路径中找寻精神寄托之所而又自身经济能力不足有关[8]。夫人庙建于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是当地历史最悠久的庙宇,也是这一区域历史最悠久的公共建筑。夫人庙始建之初,所祀之神包括陈靖姑及林九娘、李三娘,故当地人又称“三夫人庙”。“三夫人”皆为闽人推崇的民间信仰对象,在S村落片区,立庙祭祀是闽人移民传统信仰在地化的体现,也是村落重建与发展的重要标志。从庙宇建筑遗存可见,建庙时,捐助者共139户,几乎涵盖村落片区内所有姓氏和家户;有捐银者123户,户均捐银2.55两,其中捐银5两以上者有17户,包括阙氏7户以及蔡、雷、单、邓、胡、朱、徐氏等各户。这说明,闽人入迁后,村落建设步入正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已开始出现群体分层。

(二)村落成长与神祀的秩序

调查中,笔者发现了庙内神祀格局存在的“问题”,即居庙堂正中的是“关公”和“文昌”,“三夫人”仅偏居一隅。主神是否“易位”?又为何“易位”?经访谈与查考文献得知,立庙之初,“三夫人”确系庙中主神,居庙堂中位,该庙所祀神灵不多,且无“关公”“文昌”二神。清嘉庆时期,该庙有祀奉关帝记载;至清咸丰时期,在夫人庙内举行关帝诞辰祭祀、祈福活动已成为S村落片区百姓的生活惯习[8]。至于“文昌”,道光年间,夫人庙附近就建有文昌宫。嘉庆或道光、咸丰年间,关帝、文昌与“三夫人”合而为一,同祀于夫人殿。其原因有二:一是到清代中叶,祭祀“关帝”和“文昌”正式被纳入官方祀典,较“三夫人”信仰更具正统性。当地官方对于祭祀“关帝”和“文昌”极为推崇,祭祀活动极为隆盛;而关帝与文昌同祀,正是符合当地官方正统祭仪的做法[8]。二是清代中叶以来,这一区域的闽人移民根基渐深、人口渐旺、资财积累日丰,参与科举应试和融入主流社会的需求日盛,建造于这一时期并保存至今的几十幢规模宏大的古民居及其形制体系,足以说明当时的村落居民已有较丰厚的资财和对主流文明的积极趋同,以及被主流吸纳和进入国家秩序的强烈渴望[9]。因此,S村落片区传统信仰的整序及正统化,实际上是村落发展壮大和寻求更广泛、更高层面认同的结果。

(三)村落精英崛起与神祀秩序的强化

在S村落片区,至今依然保存有十余座古庙宇,其中建于清嘉庆二十三年(1818年)的感应堂是S村落片区现存最完整的古庙宇建筑。前述夫人殿的整序是一个移民村落进入国家秩序的重要表征,也是村落精英意识日渐强化的重要体现。而这一点,在感应堂的修建中更加明显。感应堂前后三进,较夫人殿更加宏伟且精致端庄,也更具传统人文气息,前殿主供“三夫人”,正殿主供“文昌”和“关帝”,并在正殿门楣上方悬挂有“文武圣人”匾额,这进一步表明“文昌”和“关帝”信仰在当时村落社会中的地位。更值得注意的是,较之夫人庙的修建,感应堂的捐建额度也更大。其修建花费近千银两,几乎与重建“县治大堂”的资费相当[10]。捐资者43人,捐资均额约为夫人庙修建时的10倍,捐资者中半数以上为阙氏一族,捐资额度占总额的八成以上。感应堂修建中阙氏捐资者如此集中,与其坐落的自然村域多阙氏及其快速崛起有关。而其的捐建者中不少人在当时已经取得了科举的身份,或者说他们已经成为士绅而不是普通百姓了,其中不少人所获取的科举身份实为捐纳所得。这说明,此时S村落片区中的精英群体及其在村落建设中的重要性已经开始凸显,尤其以阙氏一族的精英群体最为突出。

(四)社会分化与村落信仰的多元化

维则堂的修建可以说是S村落片区社会分化加剧的一个重要表征和分水岭。道光元年(1821年)开始筹建的维则堂实为阙氏祠庙,完全由阙氏族人主导修建,花费超过银1200两。这与当时阙氏族人最多且在科举考试的中取得功名最多有关。其修建捐资的七成以上来自于阙氏两个家族八个兄弟。而维则堂捐资最多者与感应堂捐资最多者分属阙氏不同家族,其中或隐含宗族内部家族房头的竞争。如果说,感应堂还属于S村落片区的所有人,那么维则堂则属于村落片区中最有实力的一群人——阙氏宗族,其中长幼有序、亲疏有别、内外有分,标志着移民村落宗族化的加深。与此同时,S村落片区也进入了族群分化和信仰分置的时期,具体表现为各主要族姓都纷纷建立了祠庙,各村都建立了庙和社,阙氏各支系房派除供奉宗祠还分别建有祖祠。但是,各场所和信仰方式既是相互分立,又是相互联系的,人们对于各村庙中神灵的祭祀各取所需。而且,在各村庙神诞日,村民们都会遵循闽汀传统习俗举办龙灯、花鼓灯、山边马灯等民俗表演,各村各庙组织也会竞相组织村民参与。可见,各宗祠、庙宇既是族姓和村民的公共活动场所,也是加强族姓之间、村落之间交流的平台。在S村落片区渐渐形成了三个信仰系统:一是以夫人庙、感应堂和观音殿等为代表的村庙信仰系统,具有最广泛的信仰圈,在整个村落片区中发挥联结整合作用;二是以维则堂为代表的宗祠信仰系统,发挥着家庭宗族认同和族群秩序整合的作用;三是包括各自然村落形态各异的社庙在内的社祭系统,则发挥着维系聚落认同的作用。这三个系统既各守其序,又相互交融,构建起S村落片区多元化多层次的民间信仰体系,并在日益分化的村落社会中保持着社群及乡民之间的粘性,维系了社区的活跃、团结。改革开放后,在外部社会愈加疏离、社会活动愈加个体化的背景下,这一信仰文化体系又持续发挥着维系村落片区共同体意识以及增进片区内外部互动合作的独特作用。

一个古村落,浓缩一部民间信仰史。上述分析启示如下:第一,中国传统乡村社会变迁可视为乡村社会关系不断调整的过程,也是国家观念不断渗入社会和国家—社会关系逐渐强化的过程,而民间信仰与乡村社会发展相互影响、互为表征,总是与国家观念相向而行,可以成为国家在场的重要载体和有效形式。第二,民间信仰是传统乡村社会关系建构的文化基础,是乡村社会生活的活态反映,而广大民众是民间信仰的创造者和维系者,社会精英是民间信仰转型的主导者和推动者。第三,民间信仰传统、地域文化传统和国家正统多元一体、并育而不悖,传统民间信仰的在地化和正统化并不意味着村落信仰文化的异化或本地化、同质化转变,而是一个和而不同的“文化新变”过程——既保持传统信仰文化基质,又不断吸收新文化(异文化)因素的文化整合与适应的过程。

三、村落的现代改造与民间信仰的现实境遇及走向

进入新世纪以来,这一片区被整体性列入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连片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后,便开启了一场整体性改造。

(一)村落改造内容和特点

1.村落价值再发掘、再定位。(1)将村落文化分为农耕文化、契约文化、民俗文化、建筑文化、饮食文化、迁徙文化和嫁娶文化等,并通过各种载体分类展示传播。(2)全面排查和整改提升古民居、古道路、古庙宇,拆除影响古村落风貌的生产生活设施,对村落核心区域民居建筑进行改造,复建新建古堰坝、博物馆等,着力重现“精妙合理的古村布局和天人合一的村居环境”。(3)凝练村落文化主题,移风易俗,每年举办民俗风情文化节,以营造特色文化氛围。(4)传承特色产业文化,白老酒工坊、豆腐工坊等应运新生。上述这些内容有一个共同的主旨,即“以乡土文化元素彰显乡村文化品质魅力,塑造乡村振兴样本”[11]。

2.政府主导的改造。(1)主导村落改造的目标和方向,包括确定村落改造方案和规划、村落建设目标、村落形象设计与传播,以及出台村落保护和利用的政策措施等。(2)主导村落改造的资源整合,包括主动对接上级部门争取外部支持,牵头引进政府资源、社会资本和乡贤资源,整合公共资源集中力量办大事等。(3)主导村落的文化发掘与提升改造内容,包括主办民俗风情文化节,主持实施村落文化提升改造工程,推荐遴选村落改造和文化建设项目等。(4)主导村落基础设施改造和整体环境营造,包括村落改造中公共场所设施建设征地、部分居民拆迁和新居规划,路网、电网、公厕、水域和消防设施的改造,以及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和公共场所的整治、修建等。

3.专家设计的改造。借大师之手,通过新建、改建、扩建古建筑来修复和提升传统村落风貌,是近年来各地加强村落保护、推进乡村振兴中的常用做法。在S村落片区的保护与开发中,地方政府也是高标定位、不遗余力,包括引进国内顶尖的设计师团队,按照打造田园综合体要求来编制村落风貌改造规划、村落功能更新和功能区调整规划,设计村落建筑修建方案和村落改造实施路线图等;引进专业化乡村旅游规划团队,与设计师团队互动,设计特色旅游形象品牌,编制旅游产业规划和旅游景点开发规划,规划并实施村落旅游基础设施改造方案,以及组织实施旅游品牌营销推广等;引进专业文化艺术团队,紧扣时代主题、地域特色和品牌塑造,改造或新编信俗文化,策划并组织实施农民文化节、民间艺术展演活动、民俗风情文化节等。

4.乡村精英与社会资本的参与。乡村精英和社会资本是推进乡村振兴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新时期的乡村精英主要是指农村里先富起来的经济能人,也包括村干部等政治能人及乡贤和其他一些技术能人等。在村落片区改造中,乡村精英主要承担向下传播政府的意图和工作部署、协助政府做好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工作,以及协调配合村落改造规划方案的实施等职能,而日常最主要的还是承接村落改造中的各类中小型工程项目,并在此过程中与部分村民形成“雇佣关系”。同时,S村落片区范围内已有民宿近10家,多为村里的经济能人、村干部或乡贤开办。社会资本多为政府牵头引入,给予各方面的政策优惠、补贴奖励和照顾,数量有限且主要投向文化旅游和精品民宿开发两个领域。目前,其业务支撑主要还是依靠地方政府资源,包括承接政府会议接待服务,或依托政府支持承接各地各类以乡村建设和古村落文化保护为名的考察培训项目等。

(二)民间信仰格局的变迁

“这是一场有文化的村落改造”——这是笔者与地方干部交流时最常听到的一句话。显然,这次“改造”是S村落片区迄今为止规模最大或可能是最深刻的一次文化重塑,其塑造的对象是传统文化村落,塑造的主体性力量是高层次的文化人,塑造的过程就是发掘文化元素和整合文化元素,塑造的目标是提升村落的文化价值。其间,内含着社会关系的调整和变革,并直接反映到人们的精神观念和民间信仰格局的变化中。

1.民间权威的游离。民间权威既是一个道德和精神的范畴,也是一个政治和经济的范畴,它与地方精英具有本质上的相通性,都以掌控社会资本的能力作为形塑自我的核心要素,但是地方精英更强调客观支配,民间权威更侧重于本土文化建构和统驭[12]。纵观S村落片区的百年变迁,民间权威与地方(村落)精英的关系演变大体上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阶段:一是民间权威与地方精英的一体化。主要为传统社会时期,村落片区中的宗族长或士绅既是地方精英,又是民间权威,对村落民间信仰生活建构发挥主导和示范作用。二是民间权威与地方精英的“貌离神合”。主要为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政治权威主导村落生活秩序,民间权威随着民间信仰众神的隐退而隐退。三是民间权威与地方精英分离—趋同—协作。改革开放后,随着“民俗热”的兴起,新兴的政治精英、经济精英与民间权威的既分离又协作、既相互依靠又相互认同促进的状态,各自以自身优势共同维系村落秩序,复兴村落信仰体系,在客观上激活了民间信仰的生命力与文化力,也促进了社会大分化时期的村落整合和共同体意识的建构。然而,自S村落片区启动“文化改造”以来,民间权威与地方精英的关系呈现出了分离乃至分裂的趋势,制度性、专业性的权威及社会资本取代了民间权威,在村落文化及社会生活秩序建构中发挥主导作用,村落精英往往成为基层行政力量或社会资本的依附者,民间权威则在村落社会生活中或完全退场或成了游离状态的边缘角色。

2.村庙格局的嬗变。在传统社会中,村落的变迁与村庙的变迁相互映衬,互为依存。在S村落片区由弱渐强的历史演变中,村庙信仰经历了由一庙到多庙、一神到多神的变化过程,最终形成以“夫人殿”为“主中心”、其他庙宇为“副中心”的“一体多元”村庙信仰格局和多层级圈层结构的层叠交叉祭祀体系。由此,使这一区域相对分立的数十个自然村落和多宗族社会的既有联系得以延续和巩固。同时,借助“夫人殿”庙会活动的积极影响及其主导者的权威,可以不断地激励和整合以自然地域或宗族血缘为纽带的各祭祀圈层核心力量,持续地增进村落各群体的联结互动以及村落片区共同体意识,最大程度地消弭村域边界和血缘性的区隔,巩固了“我们都是S村(片区)的人”“我们其实都是一个村的”等村落片区整体观念,维护和促进了村落片区协同联动发展的格局。然而,伴随着村落政治的强化和地方精英的强势登场以及民间权威的隐退,行政村域边界不断得以强化,“村集体利益”日益受到重视,“夫人庙”的“主中心”位置逐渐丧失。特别是在“文化”改造中,庙会活动亦被“农民文化节”和“民俗风情节”所改造,民众也由自发参与转变成“被选择”或“被动员”地参与。于是,“一体多元”的村庙信仰格局开始走向解体。

3.信仰方式的倒错或扭曲。民间信仰的崇拜对象可以从道德性神灵和功能性神灵两个方面加以考察,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化程度的加深,民众之于神灵“德性”的崇拜远胜于“灵性”的崇拜。因而,“崇德敬祖”成为民间信仰的普遍精神,“道德教化”成为民间信仰的普遍功能,群体祭祀和娱神娱人越来越成为民间信仰的普遍方式;神灵存在、神灵应受到崇拜、尊崇德行是崇拜神灵的主要方面,人们总是恶害而祈求护佑,以及行道立德、济世利人、善恶终有报等观念几乎被作为一套“公理”体系,影响着民间社会的生活逻辑。S村落片区的变迁史表明,民间信仰的正统性强化及其多元化,在客观上不仅使村落社会内部潜在的危机得以舒缓、解决,也使得民众的崇拜观念发生变化并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随着村落改造的推进和村庙格局的变化,特别是“观光民俗”的强势登场,民间信仰往往成为传统村落的注脚,或仅仅成为新乡土文化的“附庸”——信仰方式与信仰对象、信仰观念及村落社会基本制度的剥离或不契合,结果导致信仰方式的倒错或扭曲,并使得那一套原本不需要证明也不接受证明的“公理”体系趋于瓦解,甚至发生新的村落信仰危机——广大民众既不能接受更不能融入到新的信仰方式中,也无法回到传统的群体性信仰生活方式中。

4.信仰价值功能的“矮化”。事实上,当某一信仰体系所构成、所提供的精神秩序依然对社会建构有正向支持作用时,社会内在的发展趋势不仅在总体上呈接纳性,而且可能为这一体系的适应性调整提供社会条件[13]。在S村落片区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清晰可见村落信仰要为村落服务的发展方向和路径。而在整个村落信仰的变迁中,亦呈现出“传承—调适—传承”往复循环的连续性。同时,在村落改造中,民间信仰及其场所、仪式和信众包括仪式专家(权威)常常被遮蔽,或被选择性征用和“改造”。事实表明,这种“改造”缺乏对村落文化体认的“文化改造”,或将矮化村落文化本身的意义,对村落文化转型造成滞碍甚至损害。近年,S村落片区公共化、群体性民间信仰活动的式微和圈层化、私密化、个体性信仰活动的渐趋繁盛,以及私设神龛、驱魔、打卦等迷信陋俗的回潮就是其中一个表现。而且,随着村落信仰价值的被“矮化”和村落信仰活动的“个体化”,以村落信仰为情感纽带的村落交际和外部联系逐渐减少,村落信仰作为村落文化载体的功能以及文化传播功能也随之弱化,这或许也是导致村落内部以及地缘村落的人情“内卷化”的一种缘由[14]。

四、当代乡村转型发展中民间信仰境遇问题的成因及实质

(一)民间信仰自身的文化局限性

当代乡村变革和重塑中民间信仰的境遇,与民间信仰文化自身的保守性和流动性不足有关。民间信仰源于万物有灵的朴素自然观,留承有原始宗教的神秘主义色彩,以及诸多与现代社会文明不相适应的价值观念、生活理念、行为方式和文化形态,其中的消极因素有时甚至会被放大,或借助新载体、新形式带来迷信现象的回潮,侵害民众身心健康,滞碍人们观念的变革和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步伐。当下,民间信仰价值彰显和陋俗复燃并存,在局部区域一度出现失序状态,成为乡风文明建设的突出短板,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极不相容。引导民众自觉摒弃迷信陋俗,依法依规整治民间信仰场所及其活动,是乡村振兴的应有之义。但是,由于民间信仰的观念根深蒂固,民间信仰与迷信常有杂糅,陋俗的革除与新民俗的形成绝非一朝一夕之事。由此,也直接影响着人们推进民间信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进程及方向。

(二)大转型时期乡村关系的局部失调

中国农村的潜在危机是将来谁来建设农村的问题。至新世纪提出建设新农村以来,随着资源的“下沉”,在乡村权力的博弈与权威的重建中,乡村关系又出现了局部失调的现象,并导致“乡政村治”逐渐转变为“村务乡治”,其最突出的结果就是弱主体性、无主体性甚至去主体性,也使得村落的经济、政治、社会、治理、教育,乃至于心理、文化、人生观等无一例外越来越被内卷化,失去个性和灵魂,加剧新的治理危机[15]。

(三)现代性冲突中文化主体性的偏离

“现代主义的真正问题是信仰问题。”[16]传统村落浓缩着人们对于乡土的共同记忆,在市场化、城市化的大潮下保护和发展村落就是为了留守共同的文化记忆——乡愁,为共同体提供世代相沿的集体知识和连续性的“历史意识”。考察人类记忆文化史,共同记忆通常具有宗教的意向,“历史神话化”和“文化宗教化”是一种文化传统得以被共同记忆、共同传承的重要元素,无论远古还是近代乃至现代世界,共同记忆的承载、唤回、呈现和巩固“恐怕惟宗教文化形态最为合适”,只不过不同的民族所选择的“神圣”表达的方式相异[17]。在我国,民间信仰与乡土文化是相通的,因其在乡土社会有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积淀,实际上成为了村落文化的“合理内核”,承载了村落共同记忆。村落改造中,若不正视民间信仰,其直接的结果可能是导致村落文化整体性的破坏和集体知识传承的断层以及村落社群的割裂;而其之所以发生,是把信仰等同、混同于认知,即对两个不同的问题以同样的方式来对待而产生的后果[13]。由此可见,当代乡村社会现代转型中民间信仰的境遇问题,也是村落社会变革之际人们在文化信仰层面的认知认同问题,或将深刻影响村落共同记忆和共同体建构的乡土之基。

(四)村落文化保护中本体性价值的迷失

城市化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大势所趋,也势在必行。那么,当代乡村建设和村落保护的意义何在?始于2012年的中国传统村落调查建档工作对此作出了积极的回应——“它们是中华民族决不能丢失、失不再来的根性的遗产,是蕴藏着我们民族基因与凝聚力的‘最后的家园’”[18]。同时,人们也愈加清晰地认识到,“即使将来城镇化达到 70%以上,还有四五亿人在农村”[19]。因此,推进乡村建设和村落保护,既是保护我们的精神家园,更是保护我们的生活家园,关系到广大农民生活的切身利益。伴随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中国乡村的建设定位和可持续发展问题愈加受到重视,并在实践中创造了许多样本,但还不能从根本上破解乡村建设和村落保护的困局。其矛盾主要体现在,资本下乡与农民主体性的不契合、专家支持与民众参与的不协同、坚守传统与现代生活的不融合、利用与开发的错位、特色文化的异化等方面。目前来看,通过资本下乡“让人们拿着自己的‘特色文化’去赚钱”,还是各地推进乡村发展的主要路径依赖,而这恰恰是造成当下乡村建设和村落保护困局的主要原因。一个独具乡愁的中国乡村,具有丰富的旅游价值,可以有效地利用以达到优化产业和发展经济的目的。而一味奉行“能旅游者昌,不能旅游者亡”的乡村成功旅游学理念,实质是“农村文化搭台、经济利益唱戏”发展思想的延伸,其最大危害,是“将村落及村落文化仅仅看作是经济的工具和仆佣”,无视村落和村落文化本身的价值,由此将村落和村落文化完全异化为商品,甚至妄加改造、造成破坏[20]。

五、小结、讨论与建议

(一)总结与讨论

梁漱溟曾深刻地指出“中国问题不是什么旁的问题,就是文化失调;——极严重的文化失调”[21]23;“文化属性的破坏力”与“政治属性的破坏力”“经济属性的破坏力”三者相连环辗转影响,“加紧加重了乡村破坏”[21]10。当下的乡村振兴与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乡村建设运动显然有本质的区别,但也都“起于中国社会积极建设之要求”[21]15。显然,当下的中国乡村社会更不是“愚、穷、弱、私”的问题,而是如何更好地富起来、强起来,以及如何实现城乡共同繁荣、同步建设现代化的问题。但是,当今中国走乡村振兴的路子,同样也基于两方面的理由,“一是政治的理由,一是经济的理由”[21]17。然而,回溯中国乡村建设史,无论起于经济的理由或政治的理由,文化都是重要支点。新世纪以来,在开展新农村建设和当下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践过程中,人们也愈加清楚地认识到,“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的核心本质是人和文化振兴”[22]。因此,中国乡村传承的独具地域特色的乡土文化也就越来越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抓手之一。

至于民间信仰,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需植根于族群特殊的自然和人文环境之中。民间信仰根源于万物有灵的自然观念,建立在农业生产生活的基础上,后渐成乡俗,在中国乡村文化体系中独具意义,其内含的“敬畏自然”“崇德敬祖”的伦理精神和道德价值构成乡村文化的基本基质,村庙、宗祠等几乎成为了中国乡村的标志性元素,以至于有乡土学者认为民间信仰就是中国农耕文明的根与魂。在历史大转型中,民间信仰始终与乡村命运同频共振,且总是在社会历史转折之际发生变更、调整或重建,主动与社会变革相适应。这也是为什么数千年来,先民所创造的大部分文化湮没于历史而民间信仰仍得以长期沿袭,并在政治、经济、思想、制度等多种结构及其运作发生变化条件下还能在总体上被接纳的重要原因。乡村振兴战略总目标是农业农村现代化,无论传统村落,还是现代农村,若需要有一个大的改造,同样“须以奔赴远大理想来解决眼前问题”[21]24。当务之急,其一是如何留住人并发挥人的主体性的问题,其二是如何真正留住乡愁留住根的问题,“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基本思路和总体要求,而问题的关键与核心也还在于文化。一方面,必须看到,农村留不住人,与市场化、城市化对农民文化信仰的动摇和农民对自身文化信仰的不坚定有关;而村落价值发掘和改造过程中所引发的民间信仰转型困境问题,又与农民主体性缺失和主导者看不见、看不懂甚至看不起农民的文化有关。另一方面,也要看到,正经受市场化、城市化洗礼的农民,尽管对自己的文化信仰开始不坚定,特别是久居山村的农民,渴望现代化、城市化的生活,而在城市化、市场化趋势日益强化的情形下,文化、精神方面的问题愈加突出——人们不愿将就它(传统的村落信仰及生产生活方式),但又不能没有它。因为“人们没有理由花更大的代价或冒更大的风险去构建一种新的观念体系来取代自有的观念体系”,“即使有异动或异象,若还不足以达到严重崩塌的程度,这一观念体系还会沿着自有的方式延续下去”[13]。

乡村振兴文化先行,就是要正确认识文化与乡村高质量发展的关系、与美好生活的关系,着力破解民间信仰现代转型困境,重建“文化信仰”,进而使包括民间信仰在内的村落传统文化成为乡村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以及参加乡村基本建设、重构乡村文化和解决实际问题的一种运行体制[23]。这就需要,一方面,要更加尊重和珍视包括民间信仰在内的村落传统文化,要更好地认识和把握民间信仰的历史传承性、地方特色性、相对稳定性以及其文化价值的整体性,认真探索促进民间信仰文化服务乡村振兴的机理和机制,把民间信仰与乡村振兴的方方面面有机结合起来,特别是在培育特色村寨、接续传统乡贤文化和留住美丽乡愁等方面充分发挥其独特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进一步处理好传统和现代的关系,推进民间信仰方式的调整转变,推动全民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纵观宗教文化史,“信仰者可抛弃原来的信仰,但并不能就此摆脱精神危机”,而在“舒缓和解决信仰危机中,调整和变革信仰方式是一个低成本、低风险但有成效的做法”[13]。“调整和变革信仰方式”实际上也是中国民间信仰历史演变的基本规律和主要特征。在新时代,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民间信仰方式变革,一是要对民间信仰的对象和民间信仰的功能进行梳理,作出符合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阐释,并对信仰方式进行具体辨析,对功利化、庸俗化甚至陋俗化、低俗化的信仰方式进行整治,使之与民间信仰的伦理精神和道德价值契合起来。二是要对民间信仰场所作出既沿袭传统特色,又符合美丽乡村建设要求、符合民众现代文化生活和审美需要的规范化整序,同时通过调整信仰方式,使之更好地体现和发挥作为村落公共场所的当代功能。三是要对民间信仰活动的组织管理方式作出既融合传统治理优势,又遵循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求的制度化提升,同时对与之不匹配的甚至扭曲的信仰方式作出调整修改。如此,不仅民间信仰方式会得到优化,而且可以提升民间信仰文化的品格,民众及其文化观念以及主体性也将得到提升,有助于民间信仰积极作用的发挥和新型乡村社会治理秩序的建立。

(二)相关建议

当前,要摒弃民间信仰复古主义、虚无主义和乡土文化主流化的实践取向,回归民间信仰之本真和乡村生活化本质,使民间信仰是开放的而非封闭的、是公共的而非个体的、是公众的而非精英的、是独特的而非独立的,并在融入独具韵味的美丽乡村建设中实现价值功能。

1.坚持保护第一,传承优先,不搞大开发。要全面系统地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充分认识乡村社会的民间信仰传统亦是重要的文化资源。特别是要按照“完整性”“真实性”“延续性”加强村落保护的要求,积极探索实施符合地方实际的“优秀乡土文化保护传承工程”,将民间信仰文化资源的保护传承纳入其中统筹谋划、系统推进,以切实实现“保护村落的传统选址、格局、风貌以及自然和田园景观等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24]之目的。近年来,我国一些地区通过自下而上、分层分类开展推选“重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特色信俗活动”和“优秀民间信仰传说故事”等活动,形成了保护传承优秀民间信仰文化的系列好经验、好做法,有利于形成上下互动、增进社会共识和激发民众参与热情,也利于实现推进民间信仰文化识别、唤醒集体记忆和乡土情怀、增进民众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加强优秀民间信仰文化资源整理发掘,以及促进民间信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等多重意义,值得借鉴推广。

2.坚持民众为主,民生为本,提升村落生活空间质量。一是要以尊重乡俗力量和乡治传统为基础构建现代善治体系,提高民众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包括发挥民间信仰济世利人传统及其内含的因果报应思想对现实道德准则的弥补作用;激励村庙组织、香会组织以及信俗活动在联结村落成员、维系乡规民约和化解乡民纠纷方面的独特作用;依托传统,创造性利用民俗话语和信俗观念,以老百姓听得懂、用得上、与其自身息息相关的民间信仰话语系统来落实群众路线和创新治理手段方法[25]。二是要以现代生活理念为引领,统筹公共资源配置,提高民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高质量发展和更美好生活是人们的普遍追求,乡村民众也渴望现代化的公共服务和良好的基础设施,实现区域内新型城镇化与优秀民间信仰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的良性互动。当前,重点是要完善道路交通、供水、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以及卫生、消防、防灾避险等必要的安全设施,整治古庙宇周边公共环境,严禁私搭乱建扩建民间信仰场所,促进民间信仰场所在承续村落历史、营造人与自然的和谐景观、展现地域文化特质、构筑多元化特色公共空间和丰富乡土社群日常道德实践模式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以民间信仰文化环境品质提升带动人们的观念转变。三是要以民意为主导实现村落规划由侧重物质空间形态向更加关注村落中的“人”的转变,提升民众的参与感和主人翁意识。村落的保护与规划离不开政府的政策引导和社会精英的支持推动,但村落的真正主体是村民,乡村振兴和村落保护的关键与核心在于倡导全体村民的积极参与,应当正视民间信仰的现实需求和现实存在及其之于乡土重建的合理性,积极利用民间信仰纽带作用重建村落社会网络、培育自治型草根文化团体和非正式民间互助合作组织,激活村落共同体意识,将传统民间信仰的软约束力量和现代法律制度的硬约束力量相结合,提高村民的凝聚力、自治力和参与力,以村落自有的文化激励村民自主表达、自主觉醒,以主人翁意识参与村落复兴全过程。

3.坚持合理利用,注重转化,实现村落可持续发展和民间信仰传承的双赢。民间信仰具有独特的文化力,内含道德力的价值,亦含生产力的价值。大量的实践表明,对其进行适度合理的利用,有利于发展生产、活跃经济,同时有利于促进人们对地域文化的认知和保护[26]。笔者既不主张急功近利,也反对“成功旅游学”对民间信仰文化资源的“围剿”,但基于其地域差异性,在推进不同区域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因地制宜、因俗而治地采取“民间信仰文化+”的多样化保护利用模式亦不失为一种多赢的选择。毕竟,这些模式可在某种程度上或某些方面解决乡村衰落、地方性丧失、居民“失语”等村落生态失衡现象[27]。总结各方面的实践经验,其实现路径有三:其一,在村落治理层面,主要通过打造草根文化团队、激活民间文化潜力和推动农村文化发展进行民间信仰文化价值的创新转化。其二,在政社合作层面,主要通过塑造民间节庆品牌或建设非遗基地进行民间信仰文化价值的创新转化。其三,在市场化层面,主要通过资本下乡和产业引导,以特色小镇或田园综合体建设的模式进行民间信仰文化价值的创新转化[28]。其中,有不少成功的典型,也不乏失败的案例,关键还在于发现、培育和使用好一批有深厚乡土情怀的“乡土能人”,形成以优秀民间信仰文化激励乡土人才、以优秀乡土人才带动乡民参与乡土文化主体性建构的创新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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