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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经济从业人员劳动权益的保障路径

2021-04-17梁娜娜河南警察学院法律系河南郑州450046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1年10期

梁娜娜(河南警察学院 法律系,河南 郑州 450046)

国家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共享经济发展报告(2021)》显示,2020年以新就业形态出现的平台企业员工达到631万人,同比增长1.3%,在就业人数、涵盖服务的类型等方面,均处于世界前列。在平台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其从业人员的职业权益“短板”也被迅速放大,法律关系不明晰、职业伤害保障难、个体维权诉求难等问题尤为突出。2020年12月21日,43岁的“饿了么”骑手韩某在配送过程中猝死,当其家属要求平台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时,“饿了么”认为其与韩某并无劳动关系,无需承担相应的责任,仅同意给予其家属2000元慰问。后在舆论压力下,平台才改为给予其家属60万元的抚恤金。平台从业人员劳动权益的保障已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然而,面对灵活化、弹性化、多元化平台用工模式,我国劳动、安全生产、社会保险等法律法规在制度层面尚无应对回应,使得平台从业人员游离于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障的安全网之外。充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是平台经济走向成熟和规范的基础。本文在阐述平台从业者劳动保护缺失原因的基础上,分析保护平台从业者权益的不同路径,提出当前我国应从关注平台从业者劳动者类型的定位转向具体劳动权利的扩展,以期对平台从业者劳动权益的保护有所裨益。

一、平台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护缺失的原因

1.现行劳动立法面对平台用工之局限。互联网平台从业者权益保护缺失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我国劳动者的保障制度体系与劳动关系的紧密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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