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论述的理论要点
2021-04-17陈立鹏中国人民大学心理学系北京100872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1年10期
陈立鹏, 汪 颖(中国人民大学 心理学系,北京 100872)
一、习近平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论述提出的时代背景
2014年5月,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在各民族中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1];同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2]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提出,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打开了新思路、开启了新征程。而这一创造性思想的产生,与新时代民族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时代背景是分不开的。
201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指出:“当前我国民族工作阶段性特征,包括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并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市场经济起步晚、竞争能力比较弱;民族地区经济加快发展势头和发展低水平并存,总体上与东部地区发展绝对差距拉大、民族地区之间发展差距拉大问题突出;国家对民族地区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和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仍然薄弱并存,历史欠账较多,一些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比较落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趋势增强和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上升并存,影响民族关系的因素更加复杂;反对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暴力恐怖斗争成效显著和局部地区暴力恐怖活动活跃多发并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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