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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晋招魂葬与五礼制度

2021-04-17梁满仓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年4期

梁满仓

招魂是古代丧葬礼仪中的一个仪节,是呼唤死者的亡灵重新回到肉体的最后的努力。它反映了活着的人对逝者的依依不舍的感情,祈祷他重新复活的愿望。东晋的招魂葬则不同,它是一种丧葬方式,即墓穴中没有尸体,只有灵魂。这种丧葬方式在东晋受到了朝廷高官大儒的猛烈抨击,因而被朝廷下令禁止。为什么关于招魂葬的是非之争发生于东晋?在这场争论背后,隐藏着怎样的观念冲突和礼仪制度问题?本文欲就此问题就正于方家。

一 吉凶之礼与儒家思想中的有神观

《论语·雍也》樊迟问知。子曰:“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①何晏注、邢昺疏:《论语注疏》卷六《雍也》,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79页。可见孔子是有神论者。儒家很多经典中都反映了神鬼观念。如《左传》载:郑伯使许大夫百里奉许叔以居许东偏,曰:“天祸许国,鬼神实不逞于许君,而假手于我寡人。”②左丘明传、杜预注、孔颖达正义:《春秋左传正义》隐公十一年,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第125页。儒家的这种鬼神观念至魏晋南北朝时依然存在,而且表现得很浓厚。

魏晋南北朝,儒家五礼制度经历了孕育、产生、发展、初步成熟的各个阶段。五礼中的吉礼和凶礼中尤其体现了儒家灵魂不死的观念。

吉礼制度的主要内容为祭祀。“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祭祀是国家的大事,其中就包括对去世的祖宗和父祖的祭祀。西晋博士傅纯说:“圣人制礼,以事缘情,设冢椁以藏形,而事之以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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