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论视角下的工业伦理问题管窥
2021-04-17魏丽娜刘释心
何 菁,魏丽娜,蒋 露,刘释心
(1.南京林业大学a.高等教育研究所;b.机械电子工程学院;c.经济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210037;2.浙江大学 人文学院,浙江 杭州310058)
人本质上是一种关系中的存在。然而,在近现代工业化历程的两百年间,技术的发展与进步持续地拓展人在生活世界中“我”与自身、“我—你”和“我—它”①布伯(Martin Buber,1878—1965)在其著作《我和你》(《I and Thou》)中用“我—它”(I-It)关系和“我—你”(I-Thou)关系描述了人类的存在方式。人所生活于其中的世界具有两重性:一是“我—它”(I-It)表征经验的世界,“我”经常在这个经验世界中开展职业行为,从事职业活动;二是“我—你”(I-Thou)表征“我们与之相遇的世界”(the world to be met),它通过联系而产生对自然、社会和他人关怀与责任的可能性。这种双重性既贯穿于整个世界之中,又贯穿于每一个人之中,贯穿于每一个人的生活态度与行为活动之中。具体参见Martin Buber,I and Thou,Continuum,London,2004.关系,并且通过颠覆人类自身的方式不断改变人的存在方式以及人对自身本质的认识。特别是进入21世纪后,以人工智能、物联网、5G为代表的现代新兴技术正在从根本上改变人的存在方式,并通过信息重组、时空关系改变,对既有血缘关系与社会关系等各个方面进行“冲击”乃至“碎片化”已约定俗成的伦理关系及其秩序。当延续千百年的世俗生活伦理不能应对和化解现代工业化进程中已经发生的“从天与人的对峙到人与人的紧张、从工具理性的僭越到存在与本质的分离”[1]46-50,不能纾解人类在形而上学意义上的对“无家可归”的忧虑,工业伦理的应运而生就成为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