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改善型民生*
2021-04-17高和荣
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4期
关键词:生活
高和荣
(厦门大学 公共事务学院,厦门 361005)
民生揭示了人民的生计,呈现出民众的生活状态与生活水准,包含了治国理政的理念基础,内含了治国安邦的方略、政策、措施及行动。不同类型的民生体现了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表现为不同的福利待遇,实现着各自的治理功能和目标,由此使得民生类型具有多样性与丰富性。当前,学术界更多地讨论民生的概念内涵、主要项目及其地位作用,研究民生投入与居民获得之间的关系,以及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中国马克思主义代表人物的民生思想。有的学者提出中国的民生建设应该从数量扩张型走向质量型建设,认为“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应该成为民生建设的目标[1]。还有学者将民生建设模式划分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等三种类型[2]。实际上,根据支撑基础、责任负担、保障水平以及民众需求等维度,可以把民生保障划分为托底型、基本型、改善型以及富裕型等四种类型。四种民生类型的内涵与外延、责任及待遇、目标及功能等差异很大。其中,改善型民生作为整个民生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及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是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越来越体现出民生建设能够“形成自身支撑基础”并为社会成员带来“正义感”的必然选择[3],成为民生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
一、改善型民生的提出
时代是民生建设的现实根据与社会基础。民生建设离不开它所处的那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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