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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进一步优化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的思考

2021-04-16赵平生

理论与创新 2021年1期
关键词:金融机构农村服务

近年来,随着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工作的持续深入推进,银行卡助农取款业务得到全面推广和快速发展,在畅通农村支付渠道、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受政府主導力量不足、利益补偿机制缺失、服务点布局不合理、实际使用率偏低等因素影响,助农取款业务的功能和作用未能有效发挥,农民群众对支付服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相对不高,有待进一步提升。本文结合石嘴山市银行卡助农取款业务发展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优化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的对策建议。

1.全市助农取款业务发展情况

(一)服务点实现全覆盖。截至2020年末,全市共设立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408个,布放受理终端408台,覆盖195个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支付服务范围进一步拓宽,农村居民“足不出村”即可办理支付结算业务,有效满足了农村居民小额取款、转账汇款、消费缴费等基础性金融服务。

(二)多种发展模式并存。组织、指导涉农金融机构结合区域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支付结算需求,探索并形成了“生态移民村+金融超市”“便民支付+农村电商”等多种发展模式。截至目前,全市共设立金融超市7家,建成加载电商功能的服务点26个。多样化的发展模式,有效满足了农村地区不同经济主体的支付结算需求,有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

(三)服务点的价值不断提高。服务点的功能由设立之初只能提供小额取现、余额查询、消费转账等基础业务,发展到可以提供社保缴费、涉农补贴领取、代缴话费、零残币兑换、假币鉴定、金融知识宣传等多种业务,有效落实了国家便民惠民政策,服务点的网络价值得到显著提升。

2.助农取款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服务点布局不科学。一是服务点离营业网点较近。个别服务点与涉农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的直线距离不到2公里,选择到营业网点办理业务的群众相对较多,导致服务点的功能和作用未能有效发挥。二是重复设点。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为完成助农取款业务全覆盖工作目标,在同一地点分别设置了助农取款服务点,且服务点之间的距离较近,服务范围和业务功能存在交叉和重叠,导致“一柜多机”“重复设点”现象较为普遍,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大量人财物等资源浪费。

(二)服务点机具使用率偏低。一是个别服务点因代理商户外出打工,服务点长期处于关停状态,有效服务时间不到3个月,机具的功能和作用没有效发挥。二是受微信、支付宝、手机银行等业务的冲击,多数服务点业务量大幅萎缩,代理商户的实际收益偏低,办理业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据调查,辖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布设的多数服务点全年累计交易量不到10笔,闲置率达70%以上。

(三)业务融合应用度不高。多数助农取款服务点未与邮政、供销企业、快递物流、电商、保险公司等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未开通网上银行、移动支付、水电费缴费等业务,服务点的网络价值相对不高,还不能有效满足农村居民多样化、优质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四)服务点管理不到位。一是安全设施不完善。多数部分服务点未配备、更新保险柜、监控、点钞机等设备,或配置的监控设备功能不完善,无法实时监控、记录现金交易和自助机具操作全过程,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二是服务点管理缺失。涉农金融机构未严格执行定期巡检等管理制度,对服务点负责人、业务发展、机具管理等情况了解不够全面、深入。

(五)利益补偿机制缺失。一是服务点布设、运维成本较高。目前,涉农机构布设服务点的成本主要包括助农取款机具设备、验钞机具、保险柜等设备设施购置费和后期运营维护费。据调查,辖区建设银行“裕农通”服务点平均投入约为0.57万元,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服务点平均投入约为1.50万元-2.80万元,每个服务点建成使用后的运维成本约为每月0.10-0.20万元左右。上述成本均由各涉农机构自行承担。二是补贴政策落实不到位。涉农金融机构、金融监督管理局对自治区政府出台的网点装修费、服务站设备购置补贴的政策内容、申请程序不了解;银联公司未也按规定对助农取款服务站商户银联刷卡收单及条码支付手续费、业务结算手续费进行减免。高投入、低产出的状况,导致涉农金融机构自主向农村地区增加和升级改造金融基础设施的动力不足。三是缺乏税收政策支持。涉农金融机构向代理商户发放业务补贴时,税务部门要求其代扣个人所得税,因税务部门无相关的优惠减免政策,代扣税费只能由代理商户承担,导致服务点代理商户的实际收入减少。

(六)风险意识相对不高。一是农村留守人群对金融知识的认知度较低。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劳动力逐渐向城市地区转移,农村地区“空心化”倾向日益凸显。因农村留守人群多为老人和未成年儿童,其对新业务、新知识的接受能力相对较弱,对移动支付、网上银行等业务知识和支付工具的知晓率和认知度不高,使用意愿偏低。二是部分助农取款服务点的负责人文化水平低偏,对非法集资、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危害、特点等认识不够全面,风险防范意识不强,识骗防骗能力较低,导致电信网络诈骗在农村地区时有发生。

3.对策建议

(一)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支持作用。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央行协调、银行主办、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和支持作用,组织协调移动运营商、商务局、扶贫办等单位,进一步加大对偏远地区通信网络、农村电商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和建设力度,不断提高农村地区基础设施的覆盖面。二是建立科学的利益补偿和激励机制,通过出台助农取款设备购置更新补贴、代理助农取款业务税收减免及专项财政补贴,降低贫困地区支付结算服务价格、减免刷卡收单、条码支付手续费、业务结算手续费,提高商户刷卡跨行交易结算手续费收益比例等政策体系,进一步减轻涉农金融机构和代理商户的成本压力,增强各参与主体发展助农取款业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不断优化服务点布局。按照因地制宜、分类管理的原则,对助农取款服务点的布局进行优化、整合。一是对长期无业务或业务量偏低的无效、冗余站点,服务时间无法有效保障的站点进行裁撤。二是对服务半径、客户群体交叉重叠的站点,协调、指导相关涉农金融机构,对业务量较小的站点裁撤后重新布设。三是根据服务点所处的地理位置、经济发展、交通等情况,对助农取款服务点布局进行科学调整。应加强经济相对落后、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地区的助农取款服务站点的建设,逐步缩减经济相对发达、交通便利地区的助农取款服务点数量。

(三)推动服务点转型升级。引导涉农金融机构不断拓展服务站服务功能,全面提升服务站综合服务能力,对具备条件的助农取款服务点进行提档升级和增质扩容,整合业务资源,积极打造加载国库直补、农村电商、精准扶贫、社会保障、保险理财、网上代购、物流配送、反假币、消费维权、涉农信息发布等服务资源的“一站式、多功能、综合性”综合金融服务站,以业务的整合发展带动信息流、资金流、商品流向农村地区集中,推动农村经济向纵深发展。

(四)增强风险防控能力。一是完善安全设施。指导涉农金融机构严格按照《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 支付服务点技术规范》相关要求,进一步更新完善点钞机、保险柜、监控系统等配套设施,不断提高服务点的安防能力,确保服务点现金和人员的安全。二是强化服务点业务监督管理。督促、指导人民银行县支行和涉农金融机构严格助农取款服务点管理,加强安全巡检、业务培训,引导服务点代理商户规范业务操作,有效防控业务风险,确保助农取款业务安全高效开展。

(五)积极开展金融知识宣传。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地区金融宣传教育全覆盖工作要求,积极推动金融知识进乡入村,组织、引导人民银行县支行和涉农金融机构综合运用多种载体、平台和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全覆盖开展银行卡用卡安全、个人信息保护、防范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知识宣传,引导农民群众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

作者简介:赵平生(1977.2-),男,宁夏中卫人,本科,经济师。

中国人民银行石嘴山市中心支行    宁夏石嘴山    7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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