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集团
2021-04-16
董事会 2021年3期

美的集团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提供咨询、建议,保证董事会议事、决策的专业化与高效化。目前董事会由8名董事构成,其中三名执行董事,两名非执行董事和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保持了董事会构成的多样性,同时保证了董事会在作出决策时有来自多个领域专业化及多元化的建议,进一步确保了董事会在做出决策时的合理性。
公司已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对外投资决策制度》《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治理的文件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责权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营,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了完善治理机制、用人机制、激励机制,增强活力、提高效率,制度层面上,公司2020年相继制定了一系列内部治理的制度和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一定程度上完善了公司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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