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意义感与网络利他行为:一个链式中介效应
2021-04-16谢园梅郑显亮
心理研究 2021年1期
谢园梅 郑显亮
(1 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学院,宜春330800;2 赣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赣州341000)
当代人的日常生活已经离不开网络,我们通过网络学习知识、完成工作、休闲娱乐、交友、购买商品等(吴鹏,张琪,徐碧波,2019)。而大学生是网络使用的主力军,大学生在网络使用中会表现出网络成瘾、网络欺凌、 网络犯罪等一系列网络消极行为 (绍云云,许晟,陈佳,2020)。然而,除了这些消极行为,大学生还存在着诸如网络利他行为这样的积极行为,并且这种积极行为更有可能对大学生产生正性的影响。网络利他行为是指个体借助网络表现出来的利于他人或社会,且不期望得到回报的自觉自愿行为(郑显亮,2010)。已有研究结果证实,网络利他行为对青少年个体的学业成绩、主观幸福感、希望品质等都有着正向的促进作用(Caprara et al.,2014;郑显亮,王亚芹,2017;郑显亮,赵薇,2015)。大学阶段是青少年向成人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过渡时期,他们的发展直接关系着个人的未来和国家的未来。为了提高大学生的网络利他行为,培养大学生的积极品质,有必要对大学生网络利他行为的影响因素及其作用机制进行相关研究。
生命意义感指个体感知自身存在的重要性,理解并追寻生命存在的目的与意义,以实现自我的生命价值(梁进龙,崔新玲,吴和堂等,2018)。意义寻求模型指出,意义取向应对能够显著提高个体的利他意识(王文超,伍新春,田雨馨等,2018)。另外,根据恐惧管理理论,为了追求生命意义,个体受文化世界观的影响更倾向于去从事亲社会行为(田间,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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