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统计分类研究
2021-04-15□徐聪
统计科学与实践 2021年9期
□ 徐 聪
研究背景及意义
改革开放40 多年来,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理论、政策不断丰富和完善,促进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为我国民营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2020 年浙江民营经济创造的增加值占GDP 比重为66.3%,其中个体私营经济占GDP 比重达到62.1%。2020 年公布的中国民营企业500 强中,96 家浙江企业上榜,连续22 年居全国第一。虽然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理论上的认识也不断加深,但是在理论界和实际工作中,对于民营经济划分标准的看法尚不一致,国家也未对外公布统一、科学、权威的定义。本文结合杭州市民营经济发达、企业类型众多的实际,探索民营经济统计界定及行业划分标准,以期为全国民营经济统计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挑选研究切入点
(一)民营经济界定现状
目前在《浙江省民营经济统计监测实施方案(试行)》中,关于民营企业的定义为企业控股情况中除国有控股、港澳台商控股、外商控股之外的企业。即:
民营企业=全部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港澳台商控股企业+外商控股企业)
历史上有许多对民营经济的不同界定,有从法学层面的解释,也有从经济学层面的解释,有包含“国有民营”“民有国营”的讨论,也有对港澳台商属于中国国民,投资是否应该算入民营经济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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