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民政对象生活品质
2021-04-14柳望春
党员生活 2021年1期
柳望春

民政工作是重要的民生工作,在社会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全省民政部门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认真履行服务职能,着力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下功夫,在提高社会建设水平上求实效,助力民政对象提高生活品质,推动新时代湖北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提升困难群众生活品质。聚焦各类特殊困难群众,履行好基本民生保障职责,进一步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健全覆盖全面、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体系,着力推进综合救助、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在推进特困人员县、乡集中供养基础上,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和应急性救助服务。在做好按标施保、兜底保障基础上,对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加大保障力度,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建立健全快速响应、个案会商“救急难”工作机制,加强临时救助与其他救助制度、慈善帮扶措施的衔接。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推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治理和服务功能,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着力推进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发挥人民群众在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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