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1年电力安全监管重点任务的通知
2021-04-14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电力设备管理 2021年3期
国能综通安全〔2021〕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厅),北京市城管委,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推动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我们制定了《2021年电力安全监管重点任务》。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1年1月30日
2021年电力安全监管重点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始终秉承“安全是技术,安全是管理,安全是文化,安全是责任”的电力安全基本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底线思维、防控重大风险、排查重大隐患、夯实安全基础,维护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动新时代能源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可靠的电力供应环境,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基本目标
杜绝重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杜绝重大以上电力安全事故、杜绝大坝垮坝漫坝事故,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努力实现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双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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