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一个理念:以人民为中心
——扬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实践与成效
2021-04-14殷荣
人民与权力 2021年3期
关键词:群众
☉ 殷荣
综合考察扬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责的实践,以人民为中心,始终贯穿于其履行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等各项职权的全过程和每个环节,是扬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得以不断创新和发展的核心与关键。
扬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履职理念,积极创新探索和实践,通过地方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等权力的有效行使,不断推进地方民主法治进程,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依法行使立法权 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自2015 年7 月获批地方立法权以来,扬州市人大共制定程序法1部、实体法7部。2018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视察调研扬州市地方立法工作并予以肯定。
7部实体法紧紧围绕控制行政权力、保障公民权利这一主线,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城乡建设与管理领域出台《扬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扬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扬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用法治呵护人民群众的“菜篮子”,着力解决物业管理领域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促进市民文明行为不断提升。生态环境领域出台《扬州市河道管理条例》《扬州市公园条例》,努力让“碧水蓝天”成为扬州生态环境的新常态,不断完善宜居城市内涵。从传承和弘扬城市悠久历史文化的需要出发,扎实推进历史文化名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的立法,出台《扬州古城保护条例》《扬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彰显扬州古代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城市特质,积极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扬州提供法治保障。……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