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中外皆有赘婿
2021-04-12姜浩峰
新民周刊 2021年12期
姜浩峰

李白是著名赘婿。漫画/崔泓
“赘婿的‘赘字,和累赘的‘赘是一个字。剧集《赘婿》里表现的仍是一种情感婚。剧情中有‘男德班,我觉得这是娱乐化的表现形式。实则,中国古代赘婿的日子可没剧集里表现的那么好过。”3月24日,在《新民周刊》视频谈话直播节目“周周嘎3胡”第二期里,来自上海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的刘汶蓉副研究员如此说道。
在刘汶蓉看来,中国古代赘婿,要从先秦时期的赘子说起。如果生父不将赘子赎回,赘子在买家呆满三年以后,就将匹配女奴。换言之,赘子是被视为奴的。浙江大学古籍研究所所长王云路教授则认为,先秦时期民间的赘子,与贵族中的质子有类似之处。《史记·秦始皇本纪》就称,秦始皇是秦庄襄王的儿子,庄襄王作为秦国的质子在赵国,见到吕不韦姬,“悦而娶之,生始皇”。而民間此后的赘婿,主要是由于家庭分户制的诞生而产生。
在国外,也有与中国的入赘类似的婚姻方式。有人将欧洲王室中的一些婚姻看作有赘婿因素,譬如今年6月即将年满百岁的英国菲利普亲王,在与后来成为英国女王的伊丽莎白二世相识之前,他是个无家可归的王子……
战国时期,大概率成炮灰
“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这是《史记·商君列传》上所写道的商鞅变法中的一个政策。亦即家中有成年男子两名以上,且不分家立户的,秦政府就要加倍征收赋税。这一政策,在汉代名士贾谊看来,是商鞅遗弃了周朝传下的“礼义”“仁恩”等等所谓的道德标准,“并心于进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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