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科技成果评价正确导向引领加速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解读《关于改革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
2021-04-12肖桂华
中国科技产业 2021年9期
◎ 本刊记者 肖桂华
首次将评价科技成果的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五大价值明确化,坚决破解科技成果评价中的“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问题,改革完善科技成果奖励体系,控制奖励数量,提升奖励质量,调整奖励周期……作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一步,日前,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引发广大科技工作者高度关注。《意见》围绕科技成果“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完善评价机制,作出明确工作安排部署,旨在进一步健全完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更好发挥科技成果评价作用,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紧密结合,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
《意见》指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坚持正确的科技成果评价导向,创新科技成果评价方式,通过评价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推动产出高质量成果、营造良好创新生态,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深度融合,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和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要求,坚持科技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充分发挥科技成果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全面准确反映成果创新水平、转化应用绩效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着力强化成果高质量供给与转化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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