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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发展绿色金融的现状及其对策研究

2021-04-11李心雅李婕婷于佳琳仇家宝

现代农业研究 2021年4期
关键词:高级化信贷产业结构

李心雅,李婕婷,于佳琳,仇家宝

(黑龙江大学 黑龙江,哈尔滨150000)

1 黑龙江省发展绿色金融的必要性分析

1.1 黑龙江省产业结构分析

1.1.1 产业结构高级化测度 产业结构高级化能够反映出各个产业结构及其产业内部间的协作情况。能够体现出不同区域的劳动力产出效率和当地绿色经济效益,一定程度上能体现出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绿色经济高级化程度。

首先,产业结构高级化是指在经济得到快速发展过程中,产业结构的变化也随之表现出规律性变化的过程,集中体现在三次产业的比重沿着第一、二、三产业的顺序不断上升。产业结构高级化的值来衡量地区产业结构。首先根据三次产业划分将GDP分为第一、第二、第三产业,计算出各个部分增加值占当年GDP的比重,并构成一组3维向量X0=(x1,0,x2,0,x3,0)。其次分别计算X0与由低层次到高层次的第一、第二、第三产业排列的向量X1=(1,0,0),X2=(0,1,0),X3=(0,0,1)的夹角θ1,θ2,θ3:

其中J=1,2,3;由此定义产业结构高级化值S:

表1 黑龙江2004-2018年产业结构

S值越大,通过该公式,我们可以体现反映黑龙江省的产业结构高级化水平的发展,由此,我们的研究更具参考价值。

1.1.2 黑龙江省产业结构高级化比率 现对黑龙江省进行产业结构分析,得出现阶段黑龙江省总体和地级市之间产业结构的特点,为黑龙江省发展绿色经济提供数据参考。

由上表可知,黑龙江省产业结构高级化比率从2004年的6.34上升到2018年的6.65,显示了其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第三产业比重逐年上升,第一产业比重不断增加,第二产业比重不断下降,由过去的“二三一”逐渐变成当今“三一二”的产业格局。

距离2003年首次喊出振兴东北口号,距今已过去十余年,在此期间,黑龙江省经济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凸显疲态,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经济发展进入换挡期,增速低于全国发展平均水平;城市发展步入提质期,城市生活环境、空气质量等社会需求增加;产业结构有所优化,服务业占比有明显提升,工业占比明显下降,农业占比的提升符合我省发展绿色农业趋势的现状;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顺应国家全方面深化改革趋势,重点寻求转型迫在眉睫。黑龙江省的经济发展早已步入新阶段,而在当前发展形势下,黑龙江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是满足省内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经济可持续性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保障。

1.2 黑龙江省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间矛盾凸显

自改革开放以来,黑龙江省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不小的成就,GDP连年增长,发展质量有所提高,虽然增长幅度与其他省份有所差距,但就目前的发展趋势和其他省相比大致是相同且同步上升的。尤其是自2000年以后,“资本密集型”的产业结构逐渐取代“劳动密集型”的产业结构,极大地推动了黑龙江省从“三高一剩”到“绿色低碳”的转型。

但自2013年以来,黑龙江省GDP增速放缓,经济在向上发展的同时凸显疲态。究其根本,是因为黑龙江省在加速其城市化、工业化的过程中,短期内无法迅速调整以“三高”产业为特征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黑龙江省的环境容量有限、并且自然资源逐渐枯竭减少,这种现状导致了黑龙江省工业经济发展与保护自然环境之间的矛盾,影响了黑龙江省未来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因此大力发展低碳循环、绿色经济已经成为振兴龙江的重要突破口之一,发展绿色金融更是具有重要意义。

2 黑龙江省绿色金融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绿色金融是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的重要载体,黑龙江省作为我国的农业、林业大省拥有耕地面积约为1594.4万公顷,粮食产量、商品量、人均产量连续多年位居全国首位。除此之外,作为重工业基地,工业的发展一直是黑龙江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但伴随而来的是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黑龙江省的工业发展急需转型升级。黑龙江具有良好的产业和生态基础可以借助绿色金融促进其产业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此促进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目前,黑龙江省的绿色金融仍处于起步阶段,其发展仍旧存在诸多问题、阻碍。

2.1 黑龙江省发行的绿色金融产品种类单一

黑龙江省目前的绿色金融产品以绿色信贷为主,截止至2017年年末,黑龙江省绿色信贷余额为903.57亿元,约占全国绿色信贷余额的1.11%,其中绿色交通运输项目、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项目贷款申报余额占比较大。黑龙江省的绿色信贷规模较小,省内的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尚未被完全利用,仍旧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在2015年年末我国就发行了绿色债券,目前我国是全球第二大绿色债券发行国,绿色金融正蓬勃发展。而纵向比较黑龙江省发行绿色债券的金融机构数量较少,绿色债券发展较为滞后。黑龙江省的绿色金融业务的服务主体大多以银行类的金融机构为主,保险、证券机构的参与度不足。产品种类单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产品存在同质化、差异化较小的问题,难以满足市场多样化的需求。

2.2 商业银行绿色金融产品规模偏小

商业银行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机构,其经营准则是利益最大化。目前黑龙江省商业银行的绿色信贷规模偏小,大部分的绿色信贷只占比信贷总额的不到10%,发展绿色金融的进程缓慢。一方面,商业银行大力发展绿色信贷风险高、短期成本高收益偏低、项目周期长,会使其难以实现经营目标。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发展绿色金融需要减少对“两高一剩”产业的金融支持,银行的盈利空间就会大幅减少。商业银行面临着盈利和承担社会责任之间的冲突。目前黑龙江省的绿色金融尚在发展的起步阶段,短时间内难以给商业银行带来较大的利润空间,因此商业银行扩大绿色信贷规模、创新绿色金融产品的内生动力不足。

2.3 黑龙江省绿色金融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

在黑龙江省发展绿色金融的进程中,政府部门及监管机构提出了披露相关信息的要求。但是由于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内容要求过于笼统概括,缺乏实践性和针对性,且强制力不足,黑龙江省绿色信贷信息披露工作仍然呈现约束力不足和自愿性较弱的特点。部分商业银行不愿披露高污染、高耗能产业的具体授信情况。除此之外,商业银行披露绿色信贷的相关信息也存在详略不一、没有统一标准的弊端。由于黑龙江省尚未建立绿色金融信息共享交流平台,金融机构和资金接受者也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等问题。

黑龙江省在绿色信贷的制度建设方面虽已经做出一些成果,但是黑龙江省目前暂未出台与绿色金融相关的省级综合文件和省级专项文件,并且未在地方进行试点和省级及以下政府与市场主体开展合作,发展绿色金融的监管机制和参照标准缺失。

3 黑龙江省发展绿色金融的对策

3.1 创新绿色金融产品

黑龙江省在对绿色金融的创新发展和使用上相对滞后,目前绿色金融产品以绿色信贷为主,绿色债券发行量较少。黑龙江省应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立足现实发展绿色信贷产品及相关衍生品。设立绿色基金,发挥民间资本的作用。增加绿色债券的发行量,尝试设计绿色保险产品,并涉足碳销售、碳交易等领域以适应市场的个性化、多样化需求。

3.2 加强政府宏观政策引导

首先,黑龙江省政府部门应借鉴其他地区发展绿色金融的先进经验,出台相关政策法规,为金融机构和各企业提供制度支持;明确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的权责划分,宏观调控促进绿色金融政策的落实;其次,政府应为发展绿色金融提供税收优惠,放宽绿色信贷的规模、实施差别化信贷,拓展绿色金融项目的利润空间,以此来提高商业银行发展绿色金融的积极性促进绿色金融项目的可持续性发展。最后,政府应推动建立绿色金融的信息交流平台,促进信息的公开度、透明度。

3.3 建立人才梯队

黑龙江省要积极利用本省的高校资源培养绿色金融相关人才,鉴于绿色金融涉及到的专业性和绿色信息的迅速更新,金融机构应组建专门的部门团队,细化分工从产品研发、市场销售推广、到咨询服务等部分都设置专业人员进行对接。

3.4 完善信息披露和监督体系

企业应该正确认识环保信息披露与企业信用之间的关系,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及时发布相关环境责任报告。金融机构加强与环保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依据环保部门提供的信息对相关企业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建立监察机制,对金融机构和企业进行绿色信用评级,严格约束不符合标准的企业。同时发展第三方评估担保机构,发挥中介机构的外部监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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