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乡村赋能与农民收入增长:作用机理与实证检验
——基于农民创业活跃度的调节效应研究
2021-04-10齐文浩李明杰李景波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年2期
齐文浩,李明杰,李景波
(吉林农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吉林 长春 130118)
一、引言
当前,以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为核心内容的数字技术为全球变革带来了巨大的历史机遇,同时也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影响[1]。2019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超过35万亿元,占国民生产总值将近36%,对国民生产总值的贡献率高达68%[2-3],数字经济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核心拉动力,能够积极促进就业、拉动投资和激发消费,为我国农村地区的发展带来活力,其在促进农村新的商业模式发展的同时,能够有效加快农村数字化转型以及乡村治理效能提高的进程,促进中国包容性增长,特别是对农村低收入群体收入提升效果明显[4-5]。数据显示,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已经由改革开放初期的133.6元增长到2018年的14617元,增长了100多倍。但是,近年来农村居民收入增长趋势放缓,2014年、2015年、2016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分别为11.2%、8.9%、8.2%。人均可支配收入增率放缓引发隐忧[6]。与此同时,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经济开始出现新增长点,农民收入能否因数字乡村建设得到提高?如何充分发挥农民创业活跃度在农村居民增收中的作用?弄清楚这些问题,不仅有助于加深对数字乡村建设与农民收入增长关系的理解,而且能够为数字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门和实践部门提供理论参考和实践依据,也能够为完善数字乡村建设和促进农民增收政策的制定提供借鉴,帮助农业、农村、农民紧跟社会数字化发展的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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