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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群治理绩效何以差异化

2021-04-09张紧跟

天津行政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摘 要:城市群治理是有效化解城市群发展病症的必由之路。但是,从三大城市群治理演化实践来看,在基本趋同的府际合作中产生了差异化明显的治理效应。这是因为城市群有效治理不仅要求不断完善纵横结合的府际合作,而且要求实现府际合作与市场机制的二元配比驱动。要使城市群治理有效运作,必须超越府际合作从而使完善城市群府际合作和激发市场机制活力双管齐下。在此基础上,三大城市群应该分类治理,调适城市群治理中的府际合作与市场机制的配比。

关键词:城市群治理;府际合作;市场机制;区域治理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168(2021)03-0046-10

一、问题的提出与文献综述

从国际经验来看,从孤立的城市发展向城市群发展转变是现代国家城市化的必然趋势。由于城市发展的“极化效应”和“扩散效应”,城市群使产业和人口在空间上聚集与扩散,最终带动区域或国家提升整体竞争力。因此,发展城市群逐步成为新世纪以来党中央促进城市化进程和统筹区域发展的重要战略决策。为应对发展中遭遇的集聚不经济、城市间不协调、跨域环保问题严峻等“城市群病”[1],府际合作成为提高城市治理效率和促进区域一体化的必由之路[2]。于是,加强府际合作成为城市群各政府的基本共识,而且合作不断从“对话性合作”走向“制度性合作”。尤其是随着城市群发展战略重要性的凸显,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的叠加扶持被密集地投放到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这三大城市群,三大城市群也逐步形成了日益趋同且纵横结合的府际合作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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