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服务对中国粮食生产效率影响研究*
2021-04-09王洋代首寒许佳彬
中国农机化学报 2021年3期
王洋,代首寒,许佳彬
(1.东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哈尔滨市,150030;2.东北农业大学现代农业发展研究中心,哈尔滨市,150030)
0 引言
2017年8月16日,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加快培育各类农业服务组织,大力开展面向广大农户的农业生产性服务,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历史任务。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到要加快大中型、智能化、复合型农业机械研发和应用,支持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健全面向小农户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可见国家正努力通过促进农业机械服务的普及和水平的提高来促进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农业机械化对提高农业产出、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劳动力转移及推进农业现代化具有显著功效[1],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前提和标志[2]。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机械总动力从1978年的11 749.90万kW增长到2018年的100 371.74万kW,涨幅达到8.5倍。2018年,全国农机服务总收入超过5 500亿元,全国农机服务组织达到19.15万个,其中农机合作社7.26万个,农机作业服务专业户总数达到440.9万个,农机作业服务收入达到3 531.38亿元,以农机合作社为代表的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已成为我国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主力军。普通农户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对于农业机械的使用存在“买不起,用不好”的问题,这限制了粮食生产效率的提高,而农机服务逐渐成为解决农户生产过程中技术落后和劳动力不足、稳定提高粮食生产效率、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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