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1-04-09工业和信息化部
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 2021年11期
2021年 第25 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快淘汰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持续提高工业绿色发展水平,现将《限期淘汰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名录》予以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限期淘汰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名录.pdf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9月23日
附件:
限期淘汰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名录
条目后括号内年份为淘汰期限,淘汰期限为2023年12月31日是指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淘汰,其余类推;未标淘汰期限的条目为国家产业政策已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
一、石化化工
1.废旧橡胶和塑料土法炼油工艺;
2.间歇焦炭法二硫化碳工艺;
3.高汞催化剂生产设备(氯化汞含量6.5%以上);
4.使用高汞催化剂的乙炔法聚氯乙烯生产装置;
5.有钙焙烧铬化合物生产装置;
6.使用汞或汞化合物的甲醇钠、甲醇钾、乙醇钠、乙醇钾、聚氨酯、乙醛、烧碱、农药生产装置。
二、钢铁
1.土法炼焦(含改良焦炉);
2.预应力钢材生产消除应力处理的铅淬火工艺;
3.采用重铬酸盐钝化技术的电解锰工艺设备(2023年12月31日);
4.钢铁行业用一段式固定煤气发生炉(不含粉煤气化炉)。
三、有色金属
1.采用马弗炉、马槽炉、横罐等进行焙烧、简易冷凝设施进行收尘等落后方式炼锌或生产氧化锌工艺装备;
2.竖罐炼锌工艺和设备(2025年12月31日);
3.采用铁锅和土灶、蒸馏罐、坩埚炉及简易冷凝收尘设施等落后方式炼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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