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沿江矿山生态修复新思考
2021-04-09谢淑玲李文龙
资源节约与环保 2021年11期
谢淑玲 陈 扬 李文龙
(江苏省土地勘测规划院 江苏南京 210017)
引言
长久以来我国粗放式的经济发展模式导致了一系列诸如草原与森林植被大面积退化、水土流失、荒漠化加剧以及土壤、水体、空气污染严重等资源环境问题[1][2],逐渐影响和制约中国社会经济发展[3]。党的十九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并在本轮机构改革中赋予自然资源部门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4~6],生态修复逐渐由局部分散开展阶段向全面系统发展阶段转变。作为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一部分,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及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也亟需随着自然资源内涵的丰富而不断改变与创新。
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是当前中国最重要的区域发展战略之一[7],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是高质量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重要保障之一[8][9]。“十三五”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深入视察长江沿岸并提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等一系列重要指示与要求。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为推动江苏沿江地区为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同时也带来大量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问题[10]。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新职责要求下,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创新探索,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11],是江苏省自然资源部门亟需解决的关键命题,也是加快推进江苏省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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