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推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2021-04-09张权甘肃省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
消防界(电子版) 2021年11期
■ 张权 甘肃省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
一、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
《消防法》明确了单位全面负责,但目前来看,部分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只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尤其是在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等方面不愿意投入经费,尽管在巡查检查中发现存在诸多消防安全隐患,但是整改也是治标不治本,导致火灾隐患反复出现。同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法律法规意识淡薄,随意变更场所使用性质,随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二)制度落实不严格
单位对《消防法》规定需要建立的一系列的档案台账资料应付了事,内容千篇一律,未能发挥记录的真实意义。单位对一些制度和管理规定仅满足于制度上墙,对于制定的灭火疏散预案也是纸上谈兵,空中画饼,没有贴近实战、贴近岗位、贴近人员,更没有进行经常性地开展疏散演练。单位微型、企业专职消防站组织机构名存实亡,装备器材配备不全,不能实体化运行,起不到“灭早、灭小、灭初期”的作用。
(三)隐患整改不及时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作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存在“注重效益、忽视安全”的思想,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放松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存在“不出事就是安全”的侥幸心理,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常以效益差、经费紧张、整改需要请示等为借口,能拖就拖、久拖不改;……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