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舟骨融合术治疗成人Ⅱ型痛性足副舟骨临床疗效分析
2021-04-09楚明刘炜曾德妙孙自力甘泉邹婷
世界复合医学 2021年1期
关键词:手术
楚明,刘炜,曾德妙,孙自力,甘泉,邹婷
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骨科,云南蒙自 661199
痛性足副舟骨在临床中具有极高发病率,因此临床反应也十分明显,尤其是对于II 型痛性足副舟骨患者来说,因外部等因素会对舟骨-副舟骨间纤维软骨连接位置产生损伤[1],同时经过胫后肌腱的牵拉,导致疼痛十分明显,因此一般情况下,患者均无法治愈。临床以往对痛性足副舟骨患者多采用Kidner 手术处理,但是相对于II 型足副舟骨患者来说,因足副舟骨骨块一般在8~15 mm 左右[2],所以体积较大,因此对足副舟骨切除,可能会对胫后肌腱的部分止点产生影响,因此术后疼痛、内侧足弓等并发症发生率提升[3]。因此文章将该院于2011 年1 月—2014年1 月期间收治的成年人II 型痛性足副舟骨患者35 例纳入研究中,评定副舟骨融合术治疗的临床效果。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该次研究纳入39 例患者,其中2 例手术中因足副舟骨受损,2 例术后失访,排除该次研究,最终入组35 例患者。其中男26 例,女 9 例;最大年龄 45 岁,最小年龄 19岁,平均(32.41±7.30)岁。该次研究征得伦理委员会批准,患者和家属对该次研究知情,签署知情同意书。
纳入标准:①年龄≥19 岁;②患者主诉足内侧穿鞋活动活动过程中疼痛,检查体舟骨内侧出现隆起以及肿胀情况,局部压痛感明显,抵抗阻力内翻时会产生明显的疼痛;③经过X 线检查满足II 型足副舟骨表现[4];④以往行常规治疗无效。排除标准:①未成年;②经过X 线检查为I、III 型足副舟骨;③舟骨、副舟骨存在骨折;④精神障碍,无法配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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