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广场文化复兴原由之我见
2021-04-08张朝阳
文艺生活·中旬刊 2021年4期
张朝阳
(浙江省慈溪市青少年宫,浙江 慈溪 315300)
一、前言
近年来,我国广场文化异军突起,正日益引起企业界、商业界及文化界人士的浓厚兴趣。
所谓广场文化,顾名思义,是以露天场地为必要条件所开展的一种社会文化活动。它属于群众文化范畴,是群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来说,广场文化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广场文化是指在露天场所举行的大文化活动。如祭祀大典,灯展花会,踏青郊游,跑马垂钓,文化庙会,体育比赛,甚至包括江湖艺人的街头献艺等;狭义的广场文化是指露天场地所举行的以自娱自乐为主要目的的文化娱乐活动,如街头戏剧演唱、器乐演奏、街舞、游艺等。
广场文化作为一种概念的提出和学术研究,无疑是崭新的。但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却可以推溯到原始社会,当时由于社会生产力十分低下,原始人类不得不通过集体行动来猎获野兽,采扎果实,以维持人类生存最基本的物质条件,同时也以群体的方式,或歌或舞来渲泄自身的喜怒哀乐,以获得精神上的满足。古著作中“三人操牛尾,踏足以歌八阕”就是关于原始人载歌载舞庆丰收文化活动的精彩描述。但《易经·系下》又载:“上古穴成而野处。”当时原始人类只能群居在山洞或丛林中,不难想象,上述文化活动只能在露天旷野上举行,这也就是广场文化最早的维形。可见广场文化作为群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起源却与群众文化是同步的。后来,随着社会的进步,生产力水平的提高,部分群众文化活动项目开始脱离广场文化的樊篱而登堂入室,进入宫庭深院,出现了为统治阶级服务的专职艺人和行业,也即出现了与群众文化相对应的专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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