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化建议
2021-04-08朱勇刚
文艺生活·中旬刊 2021年1期
朱勇刚
(北京卫戍区昌平离职干部休养所,北京102200)
一、前言
自1992年实施军队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我国已经多次对归集标准和支取方法了进行调整,但购房贷款一直未纳入使用范围。2015年《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的颁布明确规定军人可以将军人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利率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之后,又出台了对应的军人住房公积金计息制度,军人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也得以逐渐开展。上述制度在军人购房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自这些制度实施以来,军队住房公积金效益得以充分发挥,军人购房承受的经济负担减轻了不少。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近年来已经得到了很大发展,但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其制度仍然存在很多的问题。
二、现行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存在的问题
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有效地提高了军人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益,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军人的购房压力,增加了军人的收获感,该项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我国的军队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起步较晚,与地方企业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还是有很大区别,目前实施的该项制度仍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双军人家庭仅限夫妻一方申请
《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双军人家庭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夫妻二人中只允许一人申请。事实上,当前房价居高不下,特别是大中城市。《办法》已对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作出了明确规定,限额已经无法完全满足购置住房的资金需求,再加上双军人家庭不允许夫妻双方共同申请这一规定,无疑是进一步加剧了军人的购房资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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