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村老年文化活动主体偏离现象的思考
2021-04-08张朝阳
文艺生活·中旬刊 2021年8期
张朝阳
(浙江省慈溪市青少年宫,浙江 慈溪315300)
近年来,农村老年文化建设正日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心和重视,突出地表现在各级领导对老年文化工作认识的不断提高,农村老年文化协会、老年体育协会等农村自发性的老年群众组织纷纷建立;老年文化活动领域诸如钓鱼、书法、美术、桥牌、棋类等项目正不断地创新和拓宽,这是农村文化建设中一个十分可喜的现象。
农村老年文化,顾名思义,是指以农村老年人为主体而开展的一切文化活动。以户粮关系或职业条件为标准,目前农村老年人可划分为两个群体:一类是从国家企事业单位离、退休而现定居在农村的干部职工老年群体;另一类是指长期以来从事农业生产、今因年老体弱不能参加体力劳动而定居农村的农民老年群体。但据笔者在调查中发现,当前农村老年文化活动在主体对象的选择上,出现了严重的偏离现象,在不少地方,农民老年群体成了被遗忘的角落。
以老年文化组织为例,在农村各类老年文化协会中,有的几乎全是清一色的离退休干部(教师、医生)职工,而农民老年群体的文化生活却处于无人问津的状态。某乡老年文化协会的负责人对笔者说:我们的协会就是为这类老年(指离退休干部职工)服务的。正由于这一指导思想的误导,给农村老年文化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影响之一:在活动内容的选择上,未能顾及到农民老年群体的身心特点,而盲目地向高层次、高档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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