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摄影”的视觉特征研究
2021-04-08杨曦
文艺生活·中旬刊 2021年8期
关键词:创作
杨 曦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重庆401331)
一、前言
当代的信息传播领域,摄影已经是文字以外可能最重要的一种信息的媒介或者载体,它几乎涵盖了信息的各个维度,辅助甚至是取代文字的功能,摄影语言已经从单一的复制现实世界,承载图解功能这一基础功用,而扩展到了“语言表达”这一领域的方方面面,甚至在某些方面延伸出了比语言文字更丰富的表现力。单就艺术表现领域而言,摄影语言也具有丰富且多样性的表达可能。本文试图探讨的“私摄影”,正是这多种丰富的表达可能性中,最具个人主观主义特征的一种摄影创作领域。
二、私摄影的定义及其意义
(一)私摄影的定义
关于“私摄影”的概念,如果简单地以公式化的“私人记录摄影”或“私人纪实摄影”①这类概念去理解,未免流于片面。实际上,大多数“私摄影”作品的确使用了纪实摄影的手法,但绝不仅仅局限于记录或纪实,甚至也会使用摆拍等“反纪实”的手法。
从私摄影形成的时间上来说,很多已经发表的文献中,常常把南戈尔丁及其代表作的诞生作为私摄影的确立线,但饭泽耕太郎在他的著作《私摄影论》中开篇即提到:“照片原本就是一种‘私人性质’的媒介。”②也就是说,除非预设了必然服从的拍摄要求与完成条件,所有的其他照片实质上都是依靠摄影师个体的意志来进行拍摄的。从这个角度来讲,符合私摄影理念的艺术创作行为早在摄影术发明后不久就开始被摄影者们不断地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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