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公共文化服务视域探析群众文化活动的品牌建设
2021-04-08梁高鸿
文艺生活·中旬刊 2021年3期
梁高鸿
(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文化服务中心,广东 东莞523901)
群众文化是指个人职业除外自我开发、自我娱乐、自我参与社会性文化,群众活动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以自娱自教为基础,以满足精神生活需求为导向,以文娱活动为主要内容,属于一种社会现象。群众文化活动具有承传性、倾向性、民主性、自娱性,能发挥团结凝聚、普及知识、宣传教化、精神调节作用,对科技发展、社会进步、道德法治建设有益。基于此,为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探析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建设方略显得尤为重要。
一、基于公共文化服务的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建设的原则
(一)普遍均等
公共文化服务要普遍均等,立足不同地区积极加强面向人民群众的基层服务,不仅要团结各族人民,还要凸显文化活动普适性,能为国民主动参与文化活动提供机会。基于此,群众文化活动品牌的建设要扎根基层,能体现各地区人文风情,保障活动品牌文化为基,能普遍被国民接纳,确保品牌建设事半功倍。
(二)合理安排
群众文化活动不能搞“面子工程”,要实事求是为民服务,这就需要有关品牌建设要具有工程性,通过合理安排可持续发展。
例如,2020 年东莞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与虎门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中国·虎门流行音乐季”活动,线上、线下并举,以音乐为主,推出音乐产品展销、流行音乐展演、流行音乐嘉年华、学习研修、云上乐韵等活动,展现虎门青春、活力、时尚的一面。借助网络打通虎门文化活动品牌建设壁垒,整合网络资源,合理安排规划,满足群众享受文化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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