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编导在作品创作中的创新探讨
2021-04-08赵延鹏
文艺生活·中旬刊 2021年3期
赵延鹏
(山东省济宁市工人文化宫,山东 济宁272073)
创新是艺术形式得以发展和延续的基本条件,如果在作品创作过程中不加以创新,那么就无法实现艺术形式的长久发展,由此可见,创新是艺术形式的核心。舞蹈编导需要具有组织能力、排练能力、结构能力以及编舞能力,她们是舞蹈作品的缔造者,能够直接决定舞蹈作品的完美与否。作为舞蹈编导应该在作品创造过程中进行合理的改进和创新,避免一成不变,从不同的角度更好的传达情感,提升舞蹈创作的整体水平,打造出富有生命力和艺术魅力的舞蹈作品。
一、舞蹈编导的专业素养
舞蹈编导是舞蹈艺术的基础,想要舞蹈作品的创作获得成功,舞蹈编导必须具备以下专业素养:
(一)音乐素养
舞蹈艺术与音乐、文学、美术等多种艺术形式都具有十分紧密的联系,将音乐作为精神,文学作为内涵,美术作为标准的一种人体动作。舞蹈编导首先应该具备这几方面的专业素养,即专业的音乐素养、文学素养以及美术鉴赏能力,其中以音乐素养最为重要。良好的音乐感知能力能够帮助舞蹈编导将舞蹈的内涵真正的表达出来,也是舞蹈编导的基础所在。因此舞蹈编导必须具有良好的音乐思维和感知能力,通过音乐主题来展示舞蹈创作的内涵,良好的文学修养又能够给编导带来丰富的舞蹈语汇,良好的美术鉴赏能力能提升观众的感官。
(二)想象力和思维能力
任何艺术形式的创作都需要丰富想象力和缜密思维能力,充分合理的利用想象力和联想力,在缜密思维能力的帮助下,使得自己所创作的舞蹈作品更加丰满有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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