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戏曲表演的“四功五法”
2021-04-08哈吉军
文艺生活·中旬刊 2021年4期
哈吉军
(青铜峡市演艺公司,宁夏 青铜峡 751600)
戏曲演员在刻画戏曲人物前,须做足戏曲在塑造人物形象时,首先应该有扎实的“功”,然后才可以在这基础上进行人物的刻画。可见,成功的戏曲演员在刻画戏曲人物前,需做足功课,包括手、眼、身、法、步等“五法”以及戏曲舞蹈、戏曲锣鼓经、戏曲发音、戏曲节奏等,从而为下一步借助于歌舞的方式游刃有余地在舞台上酣畅淋漓的表演打下基础。
一、戏曲角色的客观性
从表演的预备性基础功课起,便已经客观地包孕了演员特殊性的体验,且这种特殊的客观性主要必须经由戏曲演员对日常生活进行艺术化的处理才能够显现出来,包括道白、动作以及语调等各个方面,在遵循“借助于歌舞媒介展演故事”的原则下,构建起戏曲独到的程式,最终搬上舞台。因而,戏曲演员要拥有特殊化的表演体验,必须打下扎实的表演技巧基础。倘若戏曲演员没有“四功五法”等表演技能的基础。
戏曲演员特殊性体验的获得与其扮演的角色存在着内在的关联性。换而言之,演员须让自己饰演的角色真实、饱满、鲜活、感人,他们这才可以收获特殊化的体验。阿甲先生曾评论道:戏曲演员并非直观化地、简易地呈现出自然界原生态环境下的生活体验,而须关注到戏曲本身内在的规律,将生活体验转化成别具一格的、与艺术范式相吻合的角色化体验,也就是说,此类型的特殊化体验,必须与审美理念以及表演技巧有机地融合为一体,凸显出戏曲歌舞化的艺术性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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