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文人画中的生态伦理观
2021-04-08周萍
文艺生活·中旬刊 2021年7期
周萍
(湖南师范大学 美术学院,湖南 长沙410012)
一、前言
当代社会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到了国情之首位,人们逐渐认识到,人的意义不仅停留在关心自身的生存问题,还应有更多的社会责任感和担当。人类社会的伦理道德秩序从关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涉及到人与自然界以及人与其他生物、非生物要素之间的生态链关系。人们用人类社会的道德标准来约束自我,提出要遵循自然规律,反对以“人类主义中心论”等一系列观念。自孔子提出“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的思想后;荀子从他的“制天命而用之”的生态伦理思想路线出发,提出了对待自然生态应该采用“制用”和“爱护”相结合的生态伦理辩证思想;孟子则主张人类之爱施于万物,“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等。儒家思想至始至终都在力图建构一种和谐有序的人类生活,从而体现‘亲亲、仁民、爱物’之境界,实现‘天地万物一体之仁’的理想世界。宋代的思想家将前人的生态伦理思想与仁道连接起来,提倡“仁道,以天地万物为一体”,对生态伦理观的探讨做了更为深入的延展。
中国古代文人绘画及画论中也体现出丰富的生态伦理的精神,表现出浓厚的生态伦理意识。如文人画中对自然之物象的“人格化”处理,情感化的认为花草树木不仅具有其自然属性,同时也与人一样具有道德性的属性。中国古代的文人认为“道”的本体并不会离弃具体事物而虚空存在,而是寓于万事万物之中。自然界的山川河流之所以如此秀美、巍峨、雄伟、静穆,都皆因其中蕴含着天地自然之道,而这个道指自然之秩序,其实是对生命意识的一种伦理性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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