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与传承:北魏孝文帝之“奉老恤贫”
2021-04-08王洁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汉文版) 2021年1期
王 洁
(内蒙古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 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22)
魏晋南北朝是中国古代历史的重要发展时期,南北割裂的局面下,对前代文化传统的传承亦尤显重要。北魏基于汉化革新的诸多举措已得到世人的肯定,相较自视为汉文化正统的南朝而言,尤其是孝文帝亲政后,伴随着汉化改革而进行的巡视中对奉老传统的践行,相关研究尚属薄弱,故值得深入探究。
一、北魏孝文帝对奉老传统的践行
拓跋鲜卑南下盛乐、平城建立北魏,从治国理政至社会民生都不断吸纳并践行中原传统文化。北魏的奉老形式以问高年、赈恤年老、赦免、赐爵、赐予几杖等为主,给予老者以一定的体恤与养老保障。
北魏帝王的奉老之举,始见于太祖道武帝时期。天兴元年(398年),太祖道武帝幸邺,诏“民有老不能自存者,诏郡县赈恤之”[1]卷2,31。陆续施行免除租税、褒扬知礼贤俊之人等举措,以抚慰高年。此后,太宗明元帝神瑞二年(415年),出巡途中,又“亲见长老,问民疾苦,复租一年”[1]卷3,55。太延元年(435年),世祖拓跋焘出巡幸邺,沿途“诸所过,对问高年,褒礼贤俊”[1]卷4,86,文成帝和平二年(461年)诏“诏民年八十以上,一子不从役”[1]卷5,119。显祖和平四年(463年)春,诏“赐京师之民年七十以上太官厨食以终其身”[1]卷110,2851。将平时偶有的赐予,予以终身保障。献文帝拓跋弘皇兴四年(470年)三月丙戌,诏曰:“朕思百姓病苦,民多非命,明发不寐,疚心疾首。是以广集良医,远采名药,欲以救护兆民。可宣告天下,民有病者,所在官司遣医就家诊视,所需药物,任医量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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