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边疆民族地区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研究
2021-04-08王永明赵东海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汉文版) 2021年1期
王永明,赵东海
(1.内蒙古大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21; 2.内蒙古师范大学 政府管理学院, 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22; 3.内蒙古民族大学 校长办公室, 内蒙古 通辽 028000)
一、问题的提出
世界银行《1997年世界发展报告:变革世界中的政府》极其深刻地指出:历史反复地表明“良好的政府不是奢侈品——它是发展所必需的”,“如果没有有效的政府,经济的、社会的和可持续的发展是不可能的”[1]15-17。显然,没有强大的能力,任何政府都不可能是有效的。能力低下的政府必然不能履行其承担的基本职责,遑论推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维护稳定、保障安全。实践证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现代化进程中,无论是向民主转型,还是向市场转型,其成功都有赖于一个强有力的政府,可以说,政府治理能力是国家有效治理的前提和基础[2]。
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发挥制度优势提升其治理效能,是需要深入研究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各地区、各民族发展不平衡,特别是边疆民族地区与东部地区的发展存在差距及“边疆问题”的产生,是由诸多原因造成的。对于造成这些问题的自然条件、历史原因、人文环境、政策环境、劳动力素质等因素,学术界有诸多论述,且已基本达成共识,无须赘言。除上述原因外,边疆民族地区地方政府治理能力偏低是导致地区发展差距及其拉大,特别是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缓慢、社会不稳定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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