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领域共同的理论基础探析
2021-04-04孙发政
中国水土保持 2021年12期
孙发政
(深圳市大自然生态园林技术有限公司,广东 深圳 518131)
1 生态环境领域学科林立、学派众多,但有共同的理论基础
1.1 生态学和环境科学学科林立
生态学是研究生物与环境及其相互关系的科学,大致经历了4个时期[1]:①生态学的萌芽时期(公元16世纪以前),公元前1200年我国《尔雅》一书中,记载了176种木本植物和50多种草本植物的形态和生长环境。②生态学的建立时期(公元17世纪至19世纪末),1869年德国动物学家HAECKEL提出生态学一词,并首次给出生态学定义。③生态学的巩固时期(20世纪初至50年代),这个时期形成了几个著名的生态学派:北欧学派、法瑞学派、英美学派、苏联学派。1935年英美学派代表人物TANSLEY首先提出生态系统的概念。④现代生态学时期(20世纪60年代至现在)。生态学已形成庞大的学科体系,如:植物生态学、动物生态学、草地生态学、森林生态学、水域生态学、景观生态学、农业生态学、土壤生态学、恢复生态学,等等。
环境是相对于某一中心事物而言的[2],环境科学所研究的环境是以人类为主体的外部世界的总体,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和。环境科学是研究人类社会发展活动与环境规律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寻求人类社会与环境协调演化、可持续发展途径与方法的科学。环境科学分支众多,如:区域环境学、全球环境学、聚落环境学、基础环境学、应用环境学、物理环境学、大气环境学、生物环境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