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对策研究
——以广元市为例
2021-04-04王翼龙
中国水土保持 2021年7期
王翼龙
(广元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四川 广元 628017)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新时代乡村发展提供了行动纲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生态宜居是关键,乡风文明是保障,治理有效是基础,生活富裕是根本”[1],进一步阐明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内涵。
2005年7月至2007年5月,由水利部、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联合开展的中国水土流失与生态安全综合科学考察表明,水土流失与贫困互为因果、相互影响,经济最贫困地区往往也是水土流失最严重地区,我国76%的贫困县和74%的贫困人口生活在水土流失区[2]。在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然面临如何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土资源、全力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这一课题。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作为提升乡村农业基础设施、保护与改善乡村生态环境、优化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重要途径,与乡村振兴战略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和生活富裕息息相关。探讨当前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及措施,对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广元市水土保持基本情况
广元市地处川陕甘三省结合部、嘉陵江中上游、四川盆周北部山区,辖4县3区,属秦巴山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土地总面积1.63万km2,区内地形地貌复杂,丘陵、山地交错,水土流失十分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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