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下的煤炭商品属性研究
2021-04-04王凯欣赵晶瑛
中国煤炭 2021年1期
黄 辉 王凯欣 徐 亮 赵晶瑛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北京市海淀区,100083)
煤炭是我国重要的战略性能源之一,煤炭行业的发展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1953-1992年计划经济时期,煤炭以生产资料的形式进行分配管理,价格由政府统一制定。此时,在行政垄断与价格管制下,煤炭仅作为一种产品存在,不具备商品属性。随着经济改革及社会主义市场的发展,计划经济时期结束,煤炭的交易发展到由供需双方谈判开展的阶段,在这个阶段煤炭供需双方具备部分自主权,交易开始存在市场调节成分。2002-2017年煤炭市场体制不断完善,长期合作关系和特色煤炭交易市场两种方式出现。供需关系对煤炭价格的影响作用增强,市场调节的作用也表现得愈加明显。2017年至今,煤炭市场发展更为迅速,电子交易市场不断涌现,线下市场逐渐多元。在煤炭的交易过程中,政府调节进一步减少。但由于煤炭的特殊属性,使煤炭依旧无法像其他商品一样在市场中自由交易。因此,研究煤炭的商品属性可以更深层地发掘煤炭的价值规律,促进煤炭产业的发展以及煤炭市场的完善,推动能源商品属性还原进程。
1 煤炭的商品属性
根据马克思主义商品价值理论,商品价值决定价格。商品的价值由不变资本、可变资本、剩余价值构成[1]。煤炭的价格由其商品价值决定,构成煤炭商品价值的各项要素受资源的稀缺程度、开采难易、运输远近等因素影响。当煤炭商品进入市场后,商品价值受供给与需求影响表现为市场价值,市场价格围绕市场价值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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