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在居家养老中的应用及伦理思考
2021-04-03刘双岭孙相娜
中国医学伦理学 2021年12期
赵 楠,刘双岭 ,孙相娜*
(1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40,792358585@qq.com;2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针灸推拿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40)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02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8.70%[1],养老问题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目前较为常见的养老模式有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医养结合等,居家养老因其资源占用少、服务费用低等优势而成为我国重点推行的一种养老模式,占老人养老方式的90%以上。然而,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在近年的发展中也暴露了一些问题:其一,社区卫生机构提供的医疗供给难以满足居家老人养老服务需求,居家养老服务供需不匹配;其二,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主要集中在生活照料和家政服务方面,健康护理和精神慰藉方面的服务项目较少;其三,养老服务人员数量不足、年龄偏大、专业素养不高、水平参差不齐。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以家庭照护为主的传统居家养老模式难以为继,无法满足养老需求,因此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辅助居家养老已经成为新的发展方向。
随着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的不断更新和突破,我国政府积极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创新,鼓励人工智能与医疗、养老等传统行业深度融合,并于2017 年出台《关于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 年)》等相关文件,我国人工智能居家养老全面开启,其应用现状及面临的问题和解决途径值得学界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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