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21-04-03周世玉
建筑与装饰 2021年4期
周世玉
聊城奥森置业有限公司 山东 聊城 252000
1 质量监督管理主要特点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组织系统已逐步完善,已实施第三方认证、政府监管,企业自动化管理系统逐渐形成。其次,改革了管理体系,大量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方面的法规制度逐渐颁布,相关法律中涉及当事人的法律规定也在逐步完善,对一些纠纷问题有了实质性的判定。最后,建设监理制度趋于完善。在传统的建筑项目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采取的管理方法主要是领导的行政命令,而在目前的项目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政府或企业领导的职能发生了转变,项目的投资目标、工期、质量都得到了有效的控制[1]。
2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所存在一些问题
(1)质量监督法律制度不完善。我国虽然已经颁布实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图例》等法律法规,但没有专门就建筑质量监督问题进行系统的法律规定,现有的一些分散的法律条文又由于政策性较强而可操作性较弱,有的甚至出现前后矛盾,使得建筑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律责任难以切实得到落实。同时立法还需要考虑市场环境的影响,立法需要与时俱进,当前法律法规的制定需要考虑多个方面的内容,全面且具备一定的影响力。
(2)监督管理的主体权责不明确。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主体涉及的部门比较多,且辐射范围较广,主体之间存在交叉地带和单位模糊等问题,因此在质量监管过程中难以明确权责,多个部门监管的现象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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