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的实施难点及对策
——以深圳为例
2021-04-03孟振韩磊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21年15期
孟振 韩磊
1.深圳市罗湖区建设工程监管和住房保障中心 广东 深圳 518000 2.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上海 200122
棚户区改造主要是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对棚户区项目周边的道路、公园、广场等基础设施进行维修和完善,改善群众居住环境。2018年,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制定出:超过20年使用年限的、且无法修缮的、有消防设安全隐患的、使用功能不完备的、配套设施欠缺的、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的老旧住宅,都在棚户区改造之列;不到20年使用年限的,但按照《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列为D级危房等级标准的住宅小区,允许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各区政府可根据自己辖区内住宅小区的实际情况,将在棚户区改造范围之内的城中村或者年久失修的老旧住宅进行改造。统一规划辖区内的各项布局。
一、棚户区的改造难点
(一)棚户区的特点
1、棚户区住房质量低劣,抗灾性能差,居民的居住安全得不到保障,棚户区内道路铺设不合理,通行路况差。
2、棚户区住房房屋布局不合理,通风、采光、排污等基础功能欠缺,有的棚户区内还有一些小作坊夹杂其中,也给环境造成了一定的污染。
3、棚户区住房空间狭小,且没有配套的医疗和教育机构,居民的基本生活设施不具备。
4、棚户区居民多为中低收入家庭,没有旧房改造的能力,更没有新房的购买能力。
(二)历史遗留原因……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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