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切实履行水利部门法定职责
2021-04-03水利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魏山忠
中国水利 2021年4期
关键词:生态
水利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魏山忠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以下简称长江保护法)于2020年12月26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长江保护法的颁布实施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要求,用法治力量守护好长江母亲河的重大举措。长江保护法赋予了水利部门依法治江的新职责,各级水利部门要充分认识领会长江保护法实施的重要意义,通过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进一步做好长江保护治理工作,履行好河湖代言人的使命。
一、充分认识长江保护法的重大意义
长江保护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确定的重大立法任务。长江流域面积占全国的五分之一,养育的人口、创造的GDP和蕴藏的水资源占全国的三分之一,水能资源占全国的五分之三,具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完备的生态系统、独特的生物多样性,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功能区、战略水源地、生态宝库和黄金水道,千百年来哺育了中华民族、滋养了中华文明。一段时间以来,长江受到污染、河湖被侵占、生态退化、湿地萎缩等问题突出,一些问题让人触目惊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长江病了,而且病得还不轻”,为治好 “长江病”,专门指示抓紧制定长江保护法。2016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 《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等重要文件,明确提出制定长江保护法。……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