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改革实施办法公布
2021-04-02朱筱丽
学生导报·初中版 2021年3期
朱筱丽

3月16日,上海市教委公布了《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改革实施办法》。《实施办法》是2018年《上海市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配套文件,适用于2022年起参加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考生。从2022年起,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分为自主招生录取、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三种类型。最新公布的《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了自主招生比例、名额分配方式、综合评价录取程序等内容。
在自主招生录取方面,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市特色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计划,面向全市范围内有创新潜质、学科专长、体育或艺术特长的初中毕业生。根据《实施办法》,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比以往减少,合计不超过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6%。其中,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自主招生计划合计不低于该类自主招生计划的15%。
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是上海《中考改革方案》确定的招生录取新办法。具体包括名额分配到区招生录取和名额分配到校招生录取两类,合计占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招生总计划的50%~65%,与改革前相比,名额分配比例进一步扩大。其中,名额分配到区招生录取,以区为单位,依据总分排序按计划录取;名额分配到校招生录取,以初中学校为单位,依据总分排序按计划录取。
《实施办法》特别明确了名额分配的具体要求:一是委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招生计划占其招生计划总数的65%,原则上以各区当年度中招报名人数占全市中招报名人数的比例为测算依据分配到各区,分配到各区的计划中须有不低于20%的比例以均衡、随机为原则分配到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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