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的手段、道路与目的
2021-04-02
中国篆刻·书画教育 2021年3期



刘洪洋
现为中国书协篆刻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书协书法培训中心教授、工作室导师,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篆刻院研究员、导师,渤海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西泠印社社员,中国印学研究所研究员,天津市书协副主席、篆刻委员会主任,京东印社社长;多次担任中国书协和西泠印社主办的全国书法篆刻展、篆刻展及其它单项展评委;作品获第二届中国书法兰亭奖艺术奖,全国第八届书法篆刻展全国奖等奖项二十余次。
艺术之要在艺术家通过具象手段作用于物质载体,呈现表达对象之审美要素,传递艺术家的抽象理解和意象思维。艺术的表现首先建立在一定的物质载体基础上。艺术创作不能轻视更不能忽视对物质载体特性的关注、摸索和探索。不止于此,艺术审美要素的表现最终传达给观者的气象、境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艺术家对艺术载体本身的深入把握和极限探索。实际上,真正纯正和纯粹的艺术一定是建立在艺术家充分认识、理解和把握艺术载体物质特性的基础上。这是一切艺术创作的前提。所谓物尽其性,以尽其用。物性对艺术取向起着决定性作用,是艺术门类的根本性界限。以书法为例,赵孟頫言“用笔千古不易”,所谓“笔”不能仅仅看作是毛笔而言,更是书法创作所需“笔、墨、纸、水”等物质材料的代称。所谓“用笔”实是赵孟頫对深入把握、深度驾驭书法物质载体特性规律的高度概括。“笔软则奇怪生焉”,“笔软”则书法有无限之可能性,无此认识,无对“笔软”之把握,则书法艺术之“奇怪”无处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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