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的浙江实践
2021-04-02查君红
浙江人大 2021年12期
查君红

2021年11月23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自条例5月1日施行以来,全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依法推进条例贯彻实施,健全监管体系,强化工作机制,严格执法监管,全域推进、全程覆盖、全民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格局不断深化。
率先成为全国生活垃圾“零增长”的省份
“截至9月30日,全省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为95%以上,城乡生活垃圾增长率为-3.41%。我省率先成为全国生活垃圾‘零增长的省份,成效是明显的。”
“截至9月30日,全省建成省级高标准分类示范小区2698个、示范片区158个、分拣中心222个、回收网点7600多个。”
“截至目前,全省共有焚烧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130座,总处理能力9.43万吨/日,实际处理约7.2万吨/日,基本实现了县县‘全覆盖,在全国率先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
……
报告展示了这样几组傲人的数据。而这只是我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推进条例贯彻实施取得成效的一个侧面。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职责。省政府高度重视,建立了省生活垃圾治理领导小组并设立分类办公室。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等相关部门,对照条例有关规定,制定和完善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等,发布全国首部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省级标准,编制省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技术导则等10余个技术规范,印发年度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及考核评估办法,持续开展“五大”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全省生活垃圾治理全面决胜两年行动计划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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