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多层次社会资本参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模式研究*
2021-04-01王明旭
化工矿物与加工 2021年7期
王明旭
(1.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地质环境监测站,广东 惠州 516003;2.南昌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江西 南昌 33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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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地质灾害隐患点是潜在的安全威胁,其综合治理需要资金投入,尤其是工程治理或避险搬迁更是需要大额资金的保障。为了早日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需要多方资金保障[1],不能仅仅依赖本地财政资金。为了更好地筹措资金,需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并建立相应参与机制,实现社会资本参与的可持续发展。目前对于民生公益项目引入社会资本,解决的主要是投融资问题,如BOT[2]、BT[3]、TOT[4]、TBT[5]和PPP[6]等投融资模式,这些模式均已有相关研究。有研究指出:担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协议争议的管辖问题存在争议,不利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纠纷的解决[7],包括地方政府的契约精神也会直接影响社会资本与政府之间的合作,故有必要建立政府信用评估体系[8]。在引入社会资本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已有较成熟的操作模式,如某地方政府在招商时引入社会资本对采煤沉陷区土地进行治理工程规划、勘探、设计、施工,待评估验收后,收储及出让土地,并从出让费用中列支政府预算,冲抵社会资本投入和保有一定的经济效益[9]。
全国各地自然地理条件不同,地质情况也千差万别,受强降雨影响而诱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类型、规模和数量也不一样。对于在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可采取群测群防方式加强日常巡查;待资金到位后,采取工程治理、避险搬迁、专业监测等方式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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