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GB50411-2019 及深圳市市标SZJG 31-2010 在取样和检测参数上的差异以及检测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2021-04-01苏慧
广东建材 2021年7期
苏慧
(深圳市港嘉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节能检测涵盖墙体节能工程、幕墙节能工程、门窗节能工程、屋面节能工程等多个分项工程,每一个分项工作在验收时,标准规范中都有对应的参数及送检频次的要求。然而如何在检测工作中尽量保证检测参数、送检批次满足对应验收要求,是检测的重点,更是检测的难点。就深圳市而言,节能检测所涉及的验收标准一般有国标GB50411-2019《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以及深圳市市标SZJG 31-2010《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以下简称“市标”)这两个规范,日常检测过程中要以这几个规范要求作为检测指导,保证检测工作满足工程验收的要求。
1 国标和市标验收标准中关于验收参数以及送检频次的要求
⑴墙体节能工程
市标规定:有机保温材料,燃烧性能同厂家同品种抽检不少于1 组,其他参数如导热系数、密度、压缩强度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2以下各抽检不少于3 次,建筑面积在20000m2以上各抽检不少于6 次;保温砂浆同条件试件,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墙面,每500~1000m2面积划分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做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抽样不少于3 次。
国标规定: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按照扣除门窗门洞后的保温墙面面积所使用的材料量,5000m2以内应复验1 次,墙面面积增加时相应增加送检次数,且同一工程项目相同施工单位且在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可合并计算抽检面积,同时根据见证取样送检情况,可以扩大检验批的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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