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分析法视角下的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目标
2021-04-01王新华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王新华,胡 萌
矛盾分析法视角下的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目标
王新华,胡 萌
(武汉轻工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武汉 430048)
企业财务目标是企业进行财务决策的行为规范,是财务行为和理财绩效的考核标准。企业作为盈利性组织在不同发展阶段有着不同的财务目标。企业具有社会性质,在承担经济责任外,还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利用矛盾分析法的“两点论”“重点论”“普遍与特殊相联系”和“发展论”四个观点,交叉阐释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目标之间的内在联系,论证了两者之间不是相互矛盾,而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企业所履行的社会责任是和企业的实力相关的。企业的实力不断增强,企业所履行的社会责任的范围与程度等也是不断变化的。
矛盾分析法;财务目标;社会责任
企业存在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盈利。现阶段企业为了追求财务目标而忽略履行社会责任的事件时常发生。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曝光、2009年“血汗工厂”成为年度词汇、2010年“小学生调查蘑菇九成被漂白”、2011年“毒豆芽”事件、2012年“毒胶囊”事件、2016年魏则西事件、2018年权健陷“药品骗局”漩涡事件等,无疑给我们敲响一记又一记警钟。到目前为止,社会各界对社会责任与财务目标的普遍关系探讨的比较多,而对两者之间的具体关系探讨的还比较少。汪名扬(2019)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管理需要变革[1],说明了变革的必要性,但并未具体说明两者之间存在何种必要的联系以及具体该如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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